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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5月5日 星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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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05-05] 何志平:港有責任收疫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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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馬貨輪疑染疫船員在衛署人員的扶持下走下舷梯登上消防船。 (法新社)

 【本報訊】(記者 任智鵬、李少文)民政事務局局長何志平表示,港府有責任遵守國際法例,處理入境求助的船隻,而往後遇上類似的情況也會「依法行事」。

 何志平昨日出席一個公開場合時表示,不輸出感染「嚴重急性呼吸系統綜合症」(SARS)病人是每一個國家和地區的責任,所以有懷疑感染者進入境內香港一定要妥善處理,檢查及隔離相關人士。至於本港醫護界會否因而出現壓力,何志平說當局會一步步檢討。

 讀者蔡女士致電本報表示,特區政府不應接收疫船,很多國家和地區均限制對來自疫區的人入境,連健康的人也不例外。她稱,本港的醫護人員已經相當疲憊,不應加重他們的壓力;即使醫藥費由船公司負擔,但已動用其他政府部門的人力物力。蔡女士認為,特區政府的責任是保護香港市民,收容疫船不是偉大,而是沒有為全港六百萬市民著想,質疑政府是否想令香港成為SARS收容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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