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05-13] 海員爭取僱傭保障又泡湯 放大圖片
勞顧會討論將《僱傭條例》的保障範圍擴至內河船海員。 (施立偉 攝)
【本報訊】(記者 施立偉)勞工處昨日建議暫緩將《僱傭條例》保障範圍擴闊至內河船的海員,希望先由勞資雙方磋商達成共識,才作出有關條例的修訂。海員工會對此深表失望,工會表示,有關問題已經討論了四、五年,至今仍未解決,將影響海員的權益。工會希望繼續與資方磋商,盡快達成有關共識,保障海員的合理權益。
勞工顧問委員會昨日討論把《僱傭條例》適用範圍擴大至內河船的建議,會後,勞工處處長陳甘美華說,由於勞資雙方分歧很大,包括應如何計算遣散費及長期服務金的過往服務年資,休息日及法定假日的安排等。所以,政府希望由勞資雙方再磋商,達成共識之後,才由政府修訂有關的條例。
香港海員工會發言人潘先生承認由於商會和工會在僱員的追索期方面有分歧,商會主要擔心追索期過長,會增加僱主的開支,而海員也明白到現時的經濟環境對僱主的影響,工會希望勞資雙方能繼續以坦誠的態度磋商問題,以便盡快達成協議,保障海員的合理權益。
津貼僱主聘請大學生
另外,勞顧會也討論到特區政府推出的「大學生就業培訓計劃」,陳甘美華說,除本港七間大學的畢業生受惠之外,到外國或內地升讀大學的學生也包括在內,名額約有二千個。
鑑於本港的失業率持續高企,加上政府凍結招聘公務員,使今年畢業的大學生尋找工作時更加困難。勞處的有關計劃將在今年八、九月份推出,凡僱主每聘請一名大學畢業生,可獲得二千元的培訓津貼,為期六個月,僱主必須以市場的工資來聘請大學生,並承諾會提供在職培訓,以及不會以受訓學員來取代現有的員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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