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05-20] 淫賊刀脅鳳姐囚七載
【本報訊】一周內連劫六名鳳姐,並在被圍捕時脅持一名全裸鳳姐落街與警員對峙的無業漢孫海鵬,昨於高院就搶劫、非禮及拒捕等九項罪名,被判監七年十個月。高院法官彭鍵基指孫對每名事主均採用暴力,綑綁、蒙眼及塞嘴,又以利器指嚇,其中兩名受害人更遭非禮,案情非常嚴重,需予重判。
卅九歲的被告求情時指由於其胞弟面臨破產,而其曾向弟借錢還賭債,此時因無錢還債幫到弟弟,心感內疚,遂出此下策希望協助胞弟渡過難關。孫一周內先後於上水、元朗及大埔等鳳樓下手,落網當日更連犯四案。孫數次出擊,其實只共劫去三千七百八十元,他表示本打算將劫款拿去「博一鋪」,以還錢予其面臨破產的胞弟。案情指去年十月一日,孫偽裝光顧元朗一鳳樓,雲雨過後以一把六吋長生果刀指嚇一名鳳姐頸部,將她綑綁劫去數百元現金、手電及提款卡等,五日後孫再以同樣手法成功行劫元朗另一鳳樓。
孫食髓知味,翌日展開連串行動,自十時半起,四度洗劫上水及大埔區的鳳樓,同日下午時分,孫抵達上水一名泰籍妓女的鳳樓,雙方談妥價錢後,孫突拔刀指嚇,迫令鳳姐脫光全身衣物,觸捏其乳房並搜掠值錢物品。其鄰居於家中閉路電視看到此情形立刻報警。孫將全裸事主拖到街上,從後緊箍以刀尖威嚇,但終被制服,混亂中一名警員被刺傷手指。
曾為金舖學徙的被告,九七年起因找不到固定工作而染上賭癮,去年七月失業後賭癮加劇,先後向姊弟及財務公司借了六十五萬元。案發前一日胞弟向他哭罵因無力供樓要申請破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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