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05-22] 新奧兩措施對付增值稅 放大圖片
于建潮表示,徵收細節目前仍未清楚。(張偉民 攝 )
【本報訊】(記者 卓建安)對於內地稅務部門擬對燃氣企業徵收管道接駁費增值稅,新奧燃氣(2688)財務董事于建潮昨日在出席該公司股東會後表示,該公司準備採取兩個措施應對有關政策,包括對公司業務進行重組使其無需繳納增值稅而只繳納營業稅,或者將有關增值稅的費用轉嫁到消費者身上。
擬業務重組及費用轉嫁
于建潮昨日證實了內地稅務部門擬徵收管道接駁費增值稅的消息,他說,國家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於今年1月15日聯合頒布16號文件,對包括燃氣、保險、電信等行業徵收營業稅作出新的規定,其中涉及燃氣的企業是對接駁費以徵收增值稅取代營業稅。該公司是今年3月份接到有關通知的,但對具體徵收的細節則不是很清楚。而最近幾天該文件陸續下達至各地的稅局,他預計最快下月可開始徵收。
他續稱,過去該公司屬下的幾個業務中燃氣銷售和燃氣器具銷售一直有徵收增值稅,而接駁費則是徵收營業稅,稅率是營業額的3%,而根據該文件,將以增值稅取代營業稅,稅率方面目前還不完全確定是多少,但相信應該是13%。
他表示,由於該公司今年前幾個月已繳納了接駁費的營業稅,相信此次改徵增值稅不會追溯到之前的幾個月。
兩措施失敗毛利率降6%
在談到新奧燃氣如何應對這個新稅務政策時,于建潮指出,目前該公司有兩個應對措施,其一是對該公司的業務進行重組,目前初步的構思是使其接駁費的收入繼續繳納營業稅而不需要繳納增值稅,但他以商業秘密為理由不肯透露詳情。
他續稱,其二是該公司目前對客戶所收取的接駁費,較跟當地政府所簽訂的合約有5%至7%幅度的優惠,若取消這部分的優惠,可將增值稅的影響部分轉嫁到客戶身上。
目前接駁費的收入是新奧燃氣的重要收入來源,2002年該收入佔其營業額的60.8%;而其接駁費的毛利率亦很高,在60%至70%之間。于建潮表示,若上述兩項應對措施都不可行的話,徵收接駁費增值稅,將使其接駁費的毛利率下降6個百分點。他並解釋說,接駁費的增值稅取代營業稅,對其稅率的影響不是增值稅稅率13%減營業稅稅率3%等於10%這麼簡單,因為接駁費增值稅還可以對其燃氣管道等設備作出抵扣。受徵收接駁費增值稅影響,新奧燃氣昨日股價在前天下挫3.2%的情況下,再挫7.6%,收市報2.125元,跌0.17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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