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北京新聞中心記者陳之川二十一日電】今天,北京海淀法院將適用最新出台的有關司法解釋開庭審理北京市首個「SARS罪犯」,被告人張月新因尋釁滋事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兩年。
據了解,四月二十四日,被告人張月新以自己患有SARS為名,購買北京京京肉食廠價值六十九點二元的熟食製品後不付錢,並持水果刀威脅事主。據悉,這是「兩高」有關依法嚴懲利用SARS疫情犯罪的新司法解釋出台後,北京市法院適用《刑法》和新司法解釋審理的首起該類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