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05-27] 重振旅遊須兩地努力
秦 澤
世衛撤銷對香港的旅遊警告,全港歡騰,旅遊界和有關各界咸以為將恢復遊客訪港信心,紛紛盤算如何以此為契機重振經濟。但是我們且慢高興。
誰都知道,香港旅遊消費的大頭是在中國內地。眼下內地人會不會因為沒有了警告就蜂擁而來呢?在如今許多地方還對來自「非典病例地區」的人實行隔離之時,要當地人到香港來旅遊只能是一句空話。比如內地一些城市就明文規定,「病例地區」所來人員,一律要在居住地或者指定的地方實行「醫學觀察」兩個星期,所謂「醫學觀察」包括「不離開隔離場所」、「不與外人接觸」等等,可見「醫學觀察」也就是隔離。試想,現在真的要有內地這些城市願意到香港來遊玩一個星期,回去後卻要過上兩個星期與世隔絕、沒有行動自由的生活,他幹嗎?
或有各自為政情況
內地實行這種只要來自「病例地區」,不管有沒有異常表現,一律隔離兩個星期再說的措施,不止在一、兩個城市,據說是根據《傳染病防治法》的規定。查一查《傳染病防治法》,不對了。該法第24條,只規定對於甲類傳染病人和病原攜帶者以及一部分乙類傳染病人實行隔離治療,對於「疑似」某些甲類傳染病的人在確診前實行「醫學觀察」。不管這個非典型肺炎現在歸於哪一類傳染病,法律並沒有規定來自「病例地區」(這個概念也是含混的)的健康人都要實行「醫學觀察」或者「隔離」。可見這類措施其實是對國家法律的「足尺放三」,是地方上「便宜行事」的「土政策」。
那麼這樣做有沒有必要呢?香港就是最好的證明。作為全世界按人口比例非典型肺炎患者最多的城市,就是在每天新增患者幾十個的「危急」關頭,香港也從來沒有實行過對凡是從內地或者外國發生過非典型肺炎病例的城市來的人一律隔離的做法。必要的措施是對入境者量體溫和必要的詢問,如果沒有什麼不正常,就不應「懷疑一切」、「有病推定」。香港的疫情是不是就不可收拾呢?沒有。
中國內地許多地方在麻木中一旦驚醒,紛紛採取極端措施,符合內地向來的「凡事左三分」的思維習慣,可以理解。如今內地疫情雖未解除,但是已趨平穩,就有必要騰出手來,冷靜地清理一下這些措施。對於那些於法無據,於本地防疫並無必要,於各地商貿、旅遊等交往大有障礙的措施,應該毅然予以取消。
溫家寶總理在上月底鄭重對本港記者表示,如有各自為政的情況,應該糾正。港府當局應當通過正常管道,積極向中央反映有關情況,促進內地與香港交往暢通無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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