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05-27] 戲曲視窗:香港需要「戲曲城」
上星期參加了一個有關《文化委員會政策建議報告》的戲曲組諮詢會。剛巧坐在阮兆輝兄旁,問他這個大忙人有沒有時間細讀建議報告,他瞪著眼煞有介事地回答:「我今天有很多意見要說!」然後從報告書中拿出一疊原稿紙,紙上佈滿密麻麻的字,果然是有備而來。歸納輝哥的意見是,政府過往說多做少,諮詢歸諮詢,計劃還計劃,做起來卻又是另一回事。
該報告是就香港長遠的文化政策及資源調配的優先次序,向政府作出建議。報告提出近百個包括宏觀及具體落實層面的建議,是一份非常重要的文件。奇怪的是會議開始時,主席陳劍聲提點與會者要集中討論第四、五章關於表演場地和資源調配的建議。當時,我真是丈八金剛摸不著頭腦,報告影響戲曲界的地方多的是,表演場地肯定不會是最重要的一項。為何她這樣提出呢?原來她看了一份調查報告,提議高山劇場和元朗大會堂成為粵劇的主要演出場地。若要市區的戲迷長途跋涉往元朗看戲,真是考驗戲迷忠誠度的最好方法。
說回報告,它是從宏觀角度來檢討、研究和提出意見,所以沒有特別針對某個界別,作出建議。從一個戲曲愛好者的立場來看這份報告,首先,我認為它表面公平,實不公平。報告提出不要求「傳統抑現代、中國抑外國、精緻抑通俗」有共識,則把每一類藝術都放在同一天秤來量。戲曲在香港長期被忽視,直至九七前才開始在中、小學推廣,我是推廣計劃的策劃人,深知舉步維艱的痛苦。要戲曲與其他藝術競逐,絕對不公平。
其次,報告指文化產業中以「創意工業」是廿一世紀知識型經濟中的一個重要發展領域。換句話說,文化藝術不再是花錢的玩意,而是要可以賺錢的。這點對戲曲有利,因為戲曲,尤其是粵劇,有一個不錯的本地市場,對外國遊客也具吸引力。最重要是政府提供具體支持,我建議設立「戲曲城」,除舞台和展覽外,還應該包括一些商業元素,例如:茶館、戲服攝影、戲曲卡拉OK等。
最後介紹大家收聽逢星期六晚上十一時香港電台普通台由楊子矜主持的「戲台、人生」節目,這兩周播出京劇名旦杜近芳的訪問,杜氏曾接受過梅蘭芳的指導,與多位名角同台演出,更是第一代的「京劇白毛女」,她的經歷可說是現代京劇史活的一頁。
葉世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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