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05-28] 兩款紫外燈 灼皮膚傷眼 放大圖片
機電工程署高級機電工程師周樹年表示,兩款短波紫外線燈已停止售賣。 (莊海源 攝)
【本報訊】(記者 莊海源)非典型肺炎爆發,市面上出現各種各樣對抗非典的清潔用品,包括聲稱可殺菌消毒的短波紫外線燈(UVC燈)。消委會聯同機電工程署和衛生署呼籲,市民應停止在家居使用兩款產自內地的紫外線燈,因為人體皮膚和眼睛暴露在這些產品下三分鐘,可能受到損害,導致皮膚灼傷和眼睛創傷,嚴重的更可引致皮膚癌。衛生署表示,初生嬰兒受紫外線燈的影響會更加嚴重。
兩款短波紫外線燈的型號是華登牌ZSZ—15D燈泡和健康寶SK—800光管,售價分別為三百二十元和一百八十八元。機電工程署高級機電工程師周樹年指出,本月中發現這兩款紫外線燈在雜誌和報紙上刊登廣告,聲稱安裝在一般家居照明的照明裝置。當局即時聯絡供應商要求停止售賣和進行回收。雖然這兩款紫外線燈的售價較普通燈泡高幾十倍,但短短兩星期內已賣出一千一百個,主要是售予醫學和工業用途的顧客。供應商已經回收了七成六的紫外線燈,還有二百五十八個未回收。購買上述產品的市民可向寶圖有限公司(電話:21866382)和高雋實業有限公司(電話:24012032)要求退貨和退款。
衛生署首席醫生何孟儀表示,這兩種短波紫外線燈,射出的紫外線超出世界衛生組織標準,完全不適合環境消毒和家居使用。她呼籲市民立即停用。她還關注市民依賴短波紫外線燈殺菌,產生錯誤安全感,從而忽略保持個人和環境衛生。
消委會研究及普查部首席主任劉燕卿指出,暫時沒有受到有關使用紫外線燈的投訴,只收到三、四宗有關查詢。她說,現時市面上還有一些用乾電池操作的紫外線產品,消委會正向海關跟進,市民若有懷疑應立即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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