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05-29] 個人信貸資料守則周一生效
【本報訊】(記者 莊海源)爭議近兩年的正面信貸資料庫終於塵埃落定,已修訂的《個人信貸資料庫實務守則》於下周一(六月二日)正式生效,屆時參與的銀行會將可報告的借貸人及擔保人資料存入資料庫。市民最快在八月向銀行申請信用卡或信貸時,會受到有關守則的影響。個人資料私隱專員鄧爾邦估計,運作初期會收到較多查詢,公署已成立四人的特別小組處理相關事宜。
為保障個人私隱,鄧爾邦指出,在資料庫生效日期六個月後,信貸資料機構需要在三個月內完成首次循規審核,呈交私隱專員核准。因為本港市場較小,所以只成立一間信貸資料機構,若日後資料更為豐富,可考慮增加多一間提供服務的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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