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05-29] 政府從「辦文化」轉向「管文化」 放大圖片
內地文化基礎設施不斷完善。圖為中國國家博物館今年二月在北京掛牌成立。
【本報訊】北京消息:李長春在深圳視察時談到「小文化」領域改革。他指出,關鍵要理順政府部門和文化企事業單位的關係,總的方向是政府要實現從主要是辦文化向管文化的轉變,從主要是面向直屬單位的微觀管理向面向全社會的宏觀管理轉變,從主要是直接管理(審批)向間接管理(依法管理)轉變。
李長春講的「小文化」,包括文化演出團體,文藝創作(含影視創作),文化基礎設施(圖書館、博物館、文化館、基層文化站)等。
扶持三類文化事業
李長春列舉了政府要支持、扶持的文化事業有三類。第一類是政府辦的文化工藝基礎設施。第二類是要政府來扶持的文化事業。具體來說,就是十六大報告中講的「四個扶持」:一是扶持重要的新聞媒體和社會科學研究機構;二是扶持體現民族特色和國家水準的重大文化項目和藝術院團;三是扶持對重要文化遺產和優秀民間藝術的保護工作;四是扶持老少邊窮地區和中西部地區的文化發展。第三類是文化產業。文化產業、精神產品是特殊的商品,既要符合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的要求,又要遵循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規律。
但他同時指出,政府扶持,不等於是政府包下來。要分類指導,根據各自的特點,採取不同的措施,增強其活力。
創辦中外合資企業
關於「小文化」領域方面改革,李長春認為要抓住這樣幾個關鍵環節:
一是理順政府和文化企事業單位的關係,實行政企分開、政事分開,加強對全社會的管理,並不斷改進管理方式,提高市場經濟條件下黨委、政府領導文化的水平。二是研究如何深化文化事業單位的改革,增強其活力,促進其發展。三是研究如何加強國有文化單位改革的步伐,促進有條件的事業單位轉化為企業,轉換國有企業的經營機制;發展民營文化企業,在允許利用外資的領域創辦中外合資企業,做大做強一批文化骨幹企業,完善市場體系,增強文化產業的整體實力和競爭力,使文化產業不僅能夠佔領陣地,還能夠走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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