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05-31] 感染員工賠償金將檢訂 放大圖片
劉信通建議醫管局增加對染病醫護人員的賠償。(伍秋雙 攝)
【本報訊】(記者 伍秋雙)政府人員協會醫療衛生權益委員會代表,昨與醫管局主席梁智鴻會晤,建議局方成立委員會跟進感染非典型肺炎員工的情況,給予合理賠償;他們還要求重新制訂殉職員工的賠償金額。醫管局回應表示,會積極考慮有關建議。
該會代表劉信通指出,目前還未清楚非典型肺炎對肺部的損害程度,因此建議醫管局成立包括局方代表、肺科專家及員工代表的專門委員會,追蹤及觀察因公染病員工的健康情況,給予合理的賠償。
對於殉職的員工,應重新制訂賠償金額。月薪在二萬一千元以上的,按薪酬的中位數計算;二萬一千元以下的,多給予二十四個月的補償,並按職級的頂薪點計算。上述的賠償亦應按職級的薪津總額計算,醫管局不得要求接受賠償的員工放棄訴訟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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