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06-04] 區義國:23條諮詢充足
【本報訊】(記者 陸智豪)律政司法律政策專員區義國昨日出席由香港外國記者會舉辦《國家安全條例》討論會時重申,特區政府的修訂建議並無收窄新聞自由;他又駁斥一些人「立法程序倉促」的說法,強調當局的諮詢工作充份,有過百團體提出了對條文的建議,當局亦已向立法會法案委員會陳述了六十一份關於條例草案的文件。
出席同一場合的大律師公會主席陳景生則擔心,將來新聞界報道內地或香港與世衛等國際組織的關係時可能觸例。陳景生舉例說,如果媒介報道世衛組織將會對香港或內地發出旅遊警告,或會對旅遊業等造成巨大影響,「嚴重損害兩地利益」,故有關報道可能屬「具損害性的披露」。
對此,區義國重申,對於香港與其他國家與地區的關係,現有的《官方機密條例》已有所規定,《國安條例》草案並無增加;他同時強調,《官方機密條例》已行之多年,但新聞自由並未因此受到影響。
另外,有與會的報章負責人擔心,倘日後再有類似較早前財政司司長梁錦松「偷步買車」的報道,而其中又涉及行政會議內容的洩露,會否觸犯廿三條的規定。陳景生認為,就目前的條例草案內容看「應該安全」,但如果報道涉及主要官員的任免問題,由於事涉中央政府的決定權,故有可能犯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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