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06-04] 港司法健全遠超上海
【本報訊】(記者 陸智豪)政經風險顧問公司昨日發表報告,為亞洲區內國家及地區的司法制度評分,結果香港在區內排名僅次於新加坡和日本。報告形容本港的司法制度「是『一國兩制』構想的最佳體現」,並建議本港可發揮司法制度健全的優勢,協助來港投資的外商保護其在內地的權益。
該報告是政經顧問公司每年一度邀請在各個國家和地區工作的外國人,對司法制度的各個方面,包括個人人身安全、廉潔度、可靠度、警隊質素、司法機構質素等進行評分,結果本港不但在總排名方面有理想表現,在個人人身安全一項得分僅次於新加坡。
報告又指出,本港司法制度具備的優點包括:建基於普通法傳統、獨立於政治干預的法院、高質素的法律工作者、對外國律師行更開放的制度等,凡此種種均為內地司法制度所無,因此,除非上海能有像本港的先進司法制度,否則難以成為真正的國際商務中心。報告預計,上海須花數以十年時間達到此目標。
該報告建議本港,除了維護現有法制的完整性外,亦應以此協助在港投資的外商推廣及保護其在內地的權益。
報告表示,雖然本港司法制度目前尚未對內地有重大影響,隨著內地一些主要企業來港上市,能協助這些機構逐漸與國際法律標準接軌,報告形容「這是香港司法制度對內地扮演的最重要角色」。
值得注意的是:新加坡的總排名為各國家及地區之冠,該報告承認,由於結果是由駐該國家或地區外國人的評分得出,可能反映「個人偏見」。除了歐美人士可能認為新加坡的制度較為保守,但該國警隊、法院高效率,對其他人來說卻十分吸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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