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06-07] 成都煙民向萬寶路索賠
【綜合本報駐西南記者陳元國、余茂智、中新網成都六日電】五日,成都煙民成東委託北京大成律師事務所四川分所向菲利普.莫里斯(香港)亞洲集團有限公司駐京代表處發去律師函,要求對方就其生產的萬寶路牌香煙「致癌物質含量偏高」作出合理解釋。記者隨後從北京方面了解到,莫里斯公司已收到律師函。
據上月美國疾病控制與預防中心最近完成的一項研究顯示,美國菲利普.莫里斯公司出產的萬寶路牌香煙中亞硝胺濃度比其他品牌香煙偏高,是中國、德國、埃及等十個國家香煙的二至二十二倍。而大多數科學家認為,煙草燃燒時釋放的五類物質最可能引發癌症,亞硝胺是其中最主要的兩類致癌物質之一。
煙草公司「知情不報」
「抽了十多年萬寶路,如今才知道其致癌物質偏高,」成都煙民成東稱,他從九五年就衝著萬寶路的名氣和純正煙味,開始吸萬寶路,如果按每天一盒計算,迄今已經吸掉近三千盒。幾天前,他從《參考消息》上意外得知上述情況,讓他震驚的是,菲利普.莫里斯公司一位副總裁竟稱,公司此前就知道萬寶路亞硝胺濃度偏高。為此,成東決定為成都乃至全國的煙民討一個說法,同時他說,如有必要將到醫院體檢,一旦有證據證明該香煙對其身體造成損害,將向菲利普.莫里斯公司索賠。
受成東委託,北京大成律師事務所四川分所李新民、向東兩位律師向菲利普.莫里斯公司駐京代表處發去律師函,律師函稱,「萬寶路」明知捲煙中的亞硝胺濃度偏高,卻不將這一事實告知消費者,侵害了消費者了解產品的權利,危害了消費者的身體健康,希望對方能對此事件作出解釋。
缺乏有力證據難索償
但省消委常務副會長谷巖認為,由於國內外的法律有區別,國內消費者要索賠舉證非常困難,特別是涉及到香煙與人身損害有必然聯繫的證據更難舉證。加之萬寶路的進貨渠道不同,消費者查找相關證據就更加困難,索賠成功的希望很渺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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