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06-08] 穗派出所可簽邊防證
【本報珠三角新聞中心實習記者胡劍亮廣州七日電】今後,廣州市民辦理前往深圳、珠海特區的《邊境通行證》僅憑身份證就可辦理,全市240多個派出所都能簽發,而且,《邊境通行證》的有效期也將由原來的3個月、6個月統一延長至1年,使市民避免短期內重複辦證。
以下是幾種人員辦理《邊境通行證》的具體方法:
本市常住戶口人員:填寫申請表後,憑身份證到轄區公安分局、縣級市公安局戶政部門或戶口所在地派出所設立的代簽發點辦理;
新方案顧及不同人士
在本市就業的流動人員:填寫申請表後,憑身份證、廣州市IC卡暫住證(或廣東省流動人員暫住證)到轄區的公安分局、縣級市公安局戶政部門或轄區的派出所設立的代簽發點辦理;
來穗出差、學習、探親的外省、市人員:填寫申請表後,由接待單位人員或親屬憑本人工作證或身份證以及申請人身份證,到所轄公安機關代簽點辦理;
年滿16歲尚未辦理身份證或遺失身份證的人員:憑臨時居民身份證或本人戶口簿和相片辦理。
積極措施保通關暢順
另外,昨日(六日)從廣東海關分署獲悉,自5月23日世衛組織取消對粵港兩地的旅遊警告以來,廣東省內各主要口岸旅客流量回升趨勢明顯。據統計,自5月23日至5月31日,廣州、深圳、拱北、黃埔、江門口岸共驗放旅客346.23萬人次,日均驗放旅客38.47萬人次。其中,深圳口岸共驗放旅客228.57萬人次,日均驗放旅客25.43萬人次,較4月份日均增長了12.37%。
據悉,針對客流量的變化,省內海關積極採取措施確保旅客通關順暢,根據現場通關情況及時開足通道加速旅客通關,並設立服務小組為旅客主動提供諮詢、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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