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06-09] 反對提前進行諮詢
九龍社團聯會
本會認為,現時不宜對行政長官的產生辦法進行檢討。非典型肺炎肆虐,香港面臨有史以來最嚴峻的考驗,當務之急應是鞏固抗疫的工作,團結社會各界積極推行重建經濟;而政制改革在缺乏足夠宣傳、市民缺乏心理準備的情況下,片面理解,各持己見,將可能造成社會分化的局面,不切合現時社會所需。
政制發展需循序漸進
《基本法》第45條列明:「行政長官的產生辦法根據香港特別行政區的實際情況和循序漸進的原則而規定,最終達到由一個有廣泛代表性的提名委員會按民主程序提名後普選產生的目標。」這亦表示出行政長官的產生需配合實際情況和循序漸進的原則,現時香港各界應把全副精神放在重建香港經濟之上,不應該分散視線,更不應該分化社會;因此,現階段並不是檢討行政長官產生辦法的好時機。
明後年檢討適宜
本會認為,特區政府宜在○四或○五年,就檢討政制發展事項上定出具體的時間表,以符合《基本法》所載定的「循序漸進」的原則;而且,這份時間表應在二○○四年立法會選舉後才落實,讓新一屆立法會議員能有充裕時間審議有關程序。
本會期望以上的建議,能顧及到各界的政治訴求以及社會的平穩,在兩者間取得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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