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06-10] 新加坡能 香港不能? 放大圖片
張紫蘭
香港早在七十年代初開始推行清潔運動,「清潔香港」的口號喊了三十一年,成效卻始終不甚理想。反觀同樣推行清潔運動三十多年的亞洲城市新加坡,卻早已交出漂亮的成績單,不但擁有「花園城市」的美譽,更屢被國際組織評選為生活素質最佳、最乾淨的亞洲城市。和香港一樣,新加坡曾是英國殖民地,沿用英國人留下來那套章典制度,新加坡有的法令,香港也有;連清潔運動也幾乎在同一時期開始。新加坡能,香港為甚麼不能?
六十年代的新加坡,環境衛生並不理想,華人地區所有的陋習新加坡也有,人民亂丟垃圾、隨地吐痰、小販污染環境的現象相當普遍。一九六八年,政府首次推出「保持新加坡清潔」(Keep Singapore Clean)運動,至今三十五年有成,堪稱華人世界典範。歸納言之,獅城有五大絕招可供香港反省借鑑。
(一)重罰與「勞改」之下,必有守法之民。六十年代,新加坡政府一開始訂出亂丟垃圾和隨地吐痰的罰款額已高達五百新元,這在六十年代社會是一筆不小的數目,對小老百姓確實發揮了阻嚇作用。目前,相關罰款額已高達一千新元(折合約五百八十美元),多次重犯更高達五千新元,外加「勞改」(Corrective Work Order)。九二年開始實行的「勞改」,對那些自恃有錢而屢犯不改的人非常有效,他們必須穿上印有「勞改」字眼的鮮黃夾克掃街,當局還邀請媒體到現場採訪,使犯者蒙羞。
(二)配套充足,落實環境衛生。六、七十年代,新加坡政府要杜絕街邊流動小販造成的環境污染問題,首先建築設備完善的小販中心,並制定相關準則,然後令小販遷入,使小販不但得以維持生計,營生環境也比從前更舒適衛生。
(三)重視執行力,貫徹公權力。重罰不能徒託空言,必須執行到底。來自新加坡、居港已十六年的香港城市大學管理科學系副教授曾淵滄指出,香港的清潔運動成效不如新加坡,最根本的原因就是執法不嚴,「政府不嚴厲執法,香港人也不守法,不守法和不執法是互為因果的」。相較於新加坡執法人員的公事公辦絕不手軟,曾淵滄認為,香港執法人員傾向同情弱勢違法者,例如難改隨地吐痰惡習的多是老人,法官往往從輕發落,使犯者不知悔改。
(四)長期作戰,不是五分鐘熱度。新加坡的清潔運動並不是一年半載就見成效,而是經過多年努力,逐步推出反隨地吐痰運動、綠化運動、禁煙運動等,才有今天的乾淨市容。
(五)宣傳深入國民靈魂深處,清潔衛生內化為國民文化。新加坡政府推行清潔運動,重視深入民心的宣傳教育,從浩大的搬遷流動小販工程,到後來的「勞改」重罰,處處展現努力建構「花園城市」的無比決心。人民起初或許是因怕受罰而守法,並非發自內心愛護環境;幾年前新加坡人一過長堤到了鄰國馬來西亞即肆無忌憚地亂丟垃圾的現象,就使「醜陋的新加坡人」的名聲在鄰國不脛而走。不過,當保持環境衛生逐漸成為習慣,再加上教育下一代由心做起,它就會內化成價值觀的一部分。
不過,經過這次非典的慘痛打擊,香港人已大致認同改善環境衛生是刻不容緩的事,配合清潔活動的意願普遍提高了。新加坡的成功經驗,或可對香港有所啟發。三十年來與香港繁榮共存的「衛生黑點」,是否隨這次疫後全城清潔一去不復返,這是所有香港人的期待。(原載《亞洲周刊》,本報有刪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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