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06-11] 提前諮詢 不合時宜
香港建造業總工會
日前,立法會政制事務委員會邀請公眾就如何檢討《基本法》所訂行政長官產生辦法發表意見。
我們認為,二○○七年以後各任行政長官的產生辦法是否需要修改,政府應先制定政制檢討時間表,進行深入的研究,然後充分諮詢公眾。目前立法會不宜匆忙就行政長官產生辦法進行諮詢活動。
我們的具體意見如下:
(1)立法會在現時就有關檢討展開諮詢活動是不合時宜的,本港經過非典型肺炎疫症的影響,經濟受到嚴重打擊,目前首要的是盡快重建市民信心,恢復本港的經濟秩序。因此如何減輕非典型肺炎對本港的影響,使經濟盡快復甦,才是當前的頭等大事,立法會現階段應多關注非典型肺炎對社會民生的影響。
(2)本會認為政制檢討的進行應有一套循序漸進的計劃和時間表,若非特別情況,則不應輕易打破計劃的進行。我們支持特區政府按《基本法》的原則訂定政制檢討的時間表,到○四年或○五年才進行政制檢討的諮詢,反對任何推動提前進行政制檢討的主張。
(3)二○○七年以後各任行政長官的產生辦法是否需要修改,社會上有不少不同看法,因此目前應讓各界能有更多時間進行研究,進行理性的思考,待政府有關政制檢討開始後才充分表達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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