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06-13] 空置居屋擬租予「富戶」
【本報訊】房委會研究將空置的居屋,以市值租金租予公屋富戶,希望可以「一石二鳥」,使數以萬計的空置居屋得以妥善處理;另一方面又可以增加公屋流轉,騰空公屋單位予真正有需要的市民。
消息人士透露,目前仍有二萬多間空置居屋,由於其設施比一般公屋較為理想,所以租金亦要相應提高,即依照現時將租金訂為住戶入息中位數百分之十五至十七。不過,目前《房屋條例》訂明每三年檢討租金,而租金又不得超過住戶入息中位數百分之十;所以房委會現時倉卒訂下較高租金,將空置居屋轉為公屋,三年後又要將租金調低回法例訂明水平,只會令有關屋h的虧蝕幅度擴大,令房委會財政壓力雪上加霜,及有違公屋資源合理分配的原則。
消息人士指出,當局正研究將空置居屋以市值租金租予公屋富戶。
他解釋,一般富戶希望保留公屋戶籍,所以即使繳交貼近市值水平的租金,也選擇居於原址。目前居屋的設施及環境都較公屋理想,如將一個三房兩廳的單位的租金訂於五千至六千元的市值水平,對富戶將有一定的吸引力,騰空資源處理輪候冊上的居民。
轉紀律部隊宿舍須檢討
現時政府各部門都需要刪減開支,因此,當局有意將部分空置居屋轉為紀律部隊宿舍的計劃,需要再進一步檢討。
法庭正在處理有關公屋居民入稟控告政府案件,指公屋租金佔住戶入息中位數超過法例規定的百分之十。消息人士表示,房委會未有撥備資源,以應付一旦敗訴,將會出現的一系列住戶索償事件;不過會待法庭作出判決後,再研究理據,修訂租金水平的事宜。不過,如果房委會敗訴,將無法利用增加租金來紓緩財政壓力,屆時必須透過其他開源節流的措施,維持公屋的供應量及服務水平。
消息人士又指,今、明兩年均為選舉年,即使房委會勝訴,可以調整租金,也會遇到重重困難,但最重要是公眾明白調整租金的理據,及公共資源分配的原則。
另外,房委會「正等待一個合理價錢」,出售屬下的商場及停車場,希望可以增加收入及削減員工開支,紓緩財政壓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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