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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6月14日 星期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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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06-14] 設億元可持續發展基金

 【本報訊】(記者 梁祖蓮)立法會財務委員會昨日通過撥款一億元設立可持續發展基金,以資助部分可加深市民對可持續發展的概念的計劃。行政署署長黃灝玄表示,當局會把基金平均分十年批出,即每年撥發一千萬元。第一期由今年九月開始接受申請,每年有兩次申請機會。

 他又強調,計劃必須惠及整個社會,而可持續發展的概念涉及將經濟、社會與環境三方面的發展互相整合,倘計劃未能明確顯示可以將這三方面的發展完全整合,或至少讓其中兩方面共同發展,將不會獲得資助。

 部分議員如劉慧卿、何秀蘭等均關注到基金的申請資格,黃灝玄解釋,非政府機構和社區組織以至個別人士均可申請資助,政府部門則必須與非政府機構合作方可申請,目的是希望社區團體踴躍參加。

社區組織及學校可申請

 他續稱,除了學校和個別人士提出的申請外,所有申請者所申請的資助額不得少於五萬元,獲批撥款的申請者須定期匯報實施計劃的進度,並在計劃結束時評估計劃的成效。

 至於審批準則方面,黃灝玄表示,所有的審批工作由工作小組和委員會負責,當中考慮各種因素,包括擬議計劃是否有明顯的需要、申請者在技術和計劃管理方面的能力、預算是否合理和符合成本效益等。

 他又表示,為了減少持續發展基金與其他基金重疊或重複,當局會就其他基金更改資助範圍和審批程序等事宜與有關基金的行政辦事處緊密聯絡。

 黃灝玄續說,當局每年會對基金的運作進行檢討,並由秘書處跟進獲批計劃的成效,以確保基金的宗旨得以落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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