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06-14] 綜援制度應改革
佘繼標 九龍街坊會主席
社會福利署近日宣布收緊新來港人士領取綜援的資格,筆者十分認同,早便建議應設立限制,這除了使有意申請來港人士明白要有經濟能力才來港定居,不要誤以為港人辛苦建立的經濟成果是可唾手可得,與此同時,在現時本港面臨巨大經濟危機下,這正可紓緩一點點困局,把金錢騰出幫助真有需要人士。
近年港府在社會福利開支承受很大壓力,若情況如此下去,恐怕不久將來便會把本港經濟也拖垮。九二至九三年度,政府在綜援支出為十四億,時至二零零二年已增至一百七十億,升幅幾近十倍,而當中用於新來港人士的金額便由九九年度的十四億,增加至二零零一年度的十七億,十分嚇人;同時,根據社會福利署數字顯示,新來港人士領取綜援的數字竟較港人多出六倍,百分比由九九的百分之十六,上升到現時的兩成左右,而單是九九年至二零零二年度,新來港人士領取綜援個案便增加了五成,對本港福利開支構成重大壓力,筆者過往亦表示過,不明為何申領公屋也要符合居港七年限期,為何綜援可獲豁免?綜援的設立是要幫助一些有需要人士解脫燃眉之急,根據社署建議,實施新政策後,真正有需要的新來港人士仍可申請綜援,當局會酌情處理,同時十八歲以下兒童及傷殘人士均獲豁免年期限制,相信並沒有任何有需要人士會因為居留身份而被削受援助機會。
其實,過去五年港府在社會福利開支的增幅不斷上升,去年底便有四十多萬人領取綜援,如今經過SARS一疫,申領數字又再劇升,一再增加財政壓力,綜援開支在政府薪俸稅收入中佔過半,在總收入比例中亦約佔了百分之十,這已到十分危急時期了,實在有必要加以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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