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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6月16日 星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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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06-16] 「他故意拒絕理解23條」

 【本報訊】 在昨日港大一個討論《國家安全(立法條文)條例草案》的研討會上,普林斯頓大學教授黎瑞培(Perry Link)批評保安局常任秘書長湯顯明,將其推介廿三條的表現比喻為「六四」期間的國務院發言人袁木,又指「如果他(湯顯明)面對多些壓力及勤加練習,其表現或能夠得上袁的水平。」

內地有取締組織立法

 湯顯明今晨發表聲明,表示「絕對尊重言論自由,亦同意黎瑞培教授有權持偏頗意見。但是他對我的批評,不單止反映他處事不當,更說明他故意拒絕理解《國家安全(立法條文)條例草案》的內容。假如他選擇昨天與我面對面交流,而不是今天(即昨日的論壇)在背後批評,我會對他較為尊重。」

 另外,研討會上來自人權組織「中美對話基金」的John Kamm聲稱,內地目前沒有法例以國安為理由禁制某些組織。出席研討會的律政司法律政策專員區義國表示,據他理解,內地已有有關法律禁止該等組織;保安局首席助理秘書長黃宗殷則強調,特區自行立法保障國家安全是「履行憲制責任」,而且內地在禁制某些組織後,可自行決定是否公布。但兩人均表示,會在明天的法案委員會上詳加解釋有關論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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