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06-18] 會計公會贊同企管建議
【本報訊】香港會計師公會公司管治委員會主席周光暉表示,該會贊同法改委上周就企業管治第二階段諮詢提出的多項建議,認為建議具有前瞻性。就個別民企出現帳目問題,周光暉表示感到遺憾,而若有需要調查,委員會會進行跟進。
願跟進民企帳目問題
周光暉稱,同意上市公司每五年更換核數師及聯席諮詢合夥人一次,亦支持上市公司將支付予核數師的費用分開有關審計及非審計兩部分。該會亦贊成需列出董事出席董事會及相關委員會的次數,並支持上市公司需最少加入三名獨立非執行董事,其中一名需具財務管理知識,而上市公司董事酬金亦應披露,讓投資者有效進行分析。
公營機構管治仍不足
周光暉強調,目前會計界對民企帳目所採用之審計準則,已與國際接軌。然而,亦有個別審計師會對客戶內部監管系統進行評估,若對監管系統缺乏信心,核數師工作則相應增加。他又稱,該會贊成加強對上市保薦人的控制。
另外,周光暉稱,由於公營機構於企業管治執行方面未及上市公司,故該會計劃就公營機構公司管治披露發出指引。
他指出,本港公營機構行業及種類繁多,如機管局、醫管局及九鐵等,該些機構持有龐大資產,亦涉及大量公眾利益,而部分規模較小的公營機構,或因人力資源不足,公司管治知識未必足夠,不少非牟利機構也可能涉及違規情況,但該些機構亦有責任向公眾披露資料,故會方冀發放一套指引予公營機構採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