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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6月19日 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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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06-19] 劉曉慶稅案下月中開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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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曉慶

 【本報記者北京新聞中心鍾雪冰十八日電】權威人士今日向本報透露,備受矚目的劉曉慶稅案已經過公安機關兩次補充偵察,於六月初返回檢察機關,如檢察機關做出起訴決定,預計此案可在下月中旬開庭審理。

 劉曉慶辯護律師錢列陽向本報表示,此案目前在北京朝陽區檢察院進行審查起訴,移交法院可能要到下個月了。

 此間刑事訴訟法專家指出,根據中國法律規定,檢察機關應在為期一個月左右、最多不超過一個半月的審查期內對案件做出是否起訴的決定。檢察機關有權將認為需要補充偵查的案件返回公安機關,也可自行偵查。補充偵查期通常為一個月左右,案件最多進行兩次補充偵查。

 而劉曉慶稅案自今年一月二日由檢察院受理後,已經退回公安機關進行了兩次補充偵察,如今是第三次轉入檢察機關。分析人士就此指出,如果檢察機關做出起訴決定,那此案應在下月中旬轉入北京朝陽區法院。

 朝陽檢察院工作人員認同這一觀點,但表示此案的任何信息目前都不能向外透露,「這是規定」。

 據了解,劉曉慶、靖軍等五人涉嫌偷稅一案被退回公安機關補充偵查的原因是部分事實尚不清楚、證據尚不充足。

 有關人士分析稱,退回公安機關補充偵查,並不意味著案件證據完全不充足,而是對一些細節進行再補充、核實。不少重大複雜的案件都經歷過這個階段。

 京城知名刑事辯護律師許蘭亭、錢列陽、張青松、李肖霖已於二月下旬組成辯護團,介入此案的法律工作。

劉曉慶稅案今年立案事件簿

 1月2日 北京朝陽區檢察院受理劉曉慶案,審查期一個半月。

 2月17日 退回公安機關第一次補充偵察,歷時一個月。

 3月17日 北京朝陽區檢察院第二次受理此案,審查期一個半月。

 5月初 退回公安機關第二次補充偵察,歷時一個月。

 6月初 北京朝陽區檢察院第三次受理此案,審查期一個半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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