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 劉偉仲)政制事務局局長林瑞麟昨日致函美國駐港總領事,就他近日評論香港的政制發展及有關《基本法》二十三條的問題作出回應。林瑞麟強調,在《基本法》下,政制發展及國家安全法的條款本質上是非常不同的。他指出,特區政府經過數年的檢討和研究,亦做過廣泛的公眾諮詢,政府認為目前是適當時候進行國家安全的立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