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06-21] 商業區投注站延時利賭波
【本報訊】(記者 莊海源)在不影響民居的大前提下,特區政府將容許馬會延長位於商業區的投注站開放時間,讓市民賭波。另外,民政事務局副秘書長余志穩強調,馬會進行對沖會有一定的限制。
賭波規範化條例草案委員會昨日繼續審議條文。有議員擔心馬會利用對沖機制「賺錢」;余志穩回應,對沖機制有一定的限制,需要符合以下三個條件:一、馬會要進行對沖,必須要有「盤口」才可;二、馬會選擇的對沖莊家必須是香港以外的合法莊家;三、是為了減低風險。同時,當局會提出修訂,要求馬會提交對沖的守則,包括在甚麼情況下對沖、就哪場賽事對沖等。
余志穩又指出,若馬會對沖成功,所賺取的收益一半屬於馬會,一半須上繳政府。若馬會對沖失敗,就會計算入經營成本中。不過,若對沖是當局不認可的,馬會需要自己承擔所有責任。他說,由於對沖資料涉及商業機密,以防被其他莊家利用衝擊馬會,對沖資料不適宜公開。
另外,馬會會沿用現時的一百一十六間投注站進行賭波活動,不會額外增加投注站。當局將會就此諮詢區議會和市民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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