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06-22] 特稿:「名嘴」都要遵守則
廣管局連日來接獲一千多宗投訴,不滿局方向商業電台《風波堛滲貜M》的主持人鄭經翰發出警告。香港電台昨請來一眾講者討論是否需要增加廣管局的透明度,各講者持不同意見,雙方一度展開激烈爭辯。
港進聯發言人王紹爾認為,廣管局處理鄭經翰事件不過依據業務守則辦事,他看不到有什麼做錯。要評論這件事要看鄭經翰的表現與語言是否恰當,是否應該受到廣管局的警告。而且,鄭經翰知道有這個業務守則,那麼他便應看自己的言行是否符合守則。倘因鄭經翰是「名嘴」,所以「唔郁得,唔罵得」,這便是雙重標準。對於有人擔心香港的言論自由會因此被扼殺,他認為「香港翵末蛈菪悜禶|因警告鄭經翰便無驉v,況且鄭經翰事件前廣管局亦發出類似的警告。
理大通識教育中心首席講師史文鴻則批評廣管局所秉著的「公正持平」不過是保護官員,他認為「公正持平唔係保護◣x,而係保護╞咱薄C」民協副主席廖成利指出,廣管局條例有很多灰色地帶,所以處理投訴時應該「寧寬莫緊」。史文鴻則指出,廣管局的成員缺乏傳播學者、廣播事務人員,缺乏公眾代表及專業代表性,所以希望當局加入各界成員。
民建聯發言人李元剛不認為廣管局今次的警告超越了應有的範圍。他指出,裁決過程先是勸喻方式,當對方回應便評核回應是否恰當,最後才發出出警告。
本報記者 梁祖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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