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06-24] 公務員總工會放棄上訴
【本報訊】入稟控告政府立法減薪敗訴的香港公務員總工會昨日表示,因負擔不起訴訟費用,決定放棄上訴。
香港公務員總工會昨晚與五十多名會員開會之後,決定不提上訴。總工會表示,尋求司法覆核,以致入稟上訴庭,若再敗訴,所需的費用可能要超過一百萬元,總工會無法支付龐大的開支。但對於屬會以及其他個別的公務員是否提出上訴,總工會指,會盡量提供財力以外的協助。
本地督察協會堅持上訴
不過,本地督察協會主席廖潔明日前則表示,法律意見指法官夏正民的觀點未能令人信服,待收到法庭正式文件後兩三天,便會提出上訴。敗訴人之一、停職高級督察劉國輝日前亦已就上訴申請法援,並指無論申請是否獲接納,最遲會在下周一提出上訴。
政府去年透過立法削減公務員薪酬,引發多個公務員團體和個別公務員尋求司法覆核。
法庭在本月初裁定部分減薪案件職方敗訴。判決指「立法減薪」並沒有違反《基本法》,並認同政府論點,《基本法》中所謂「公務員制度」,包含整個調整薪酬機制,調整可加可減。
他認為政府今次是根據一貫的檢討機制,達成公務員減薪的結論。在回歸前已有案例,指出政府有權透過立法單方面更改僱傭合約,當中包括薪金。
高院法官夏正民在判辭中還指出,香港過去在順風當中,公務員才免被減薪,不代表在風暴當中,減薪不會出現。夏正民認為,「立法減薪」能協助政府減輕財困,亦能確保公務員的薪酬與私人機構維持同一水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