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06-24] 中國內政和香港內務不容干預
九龍社團聯會
日前,美國駐港總領事祁俊文表示:如香港政府認為現在是落實二十三條的時機,為何不一併落實全民普選行政長官和立法會。美國白宮官員表示:美國反對香港對二十三條條例的修訂。本會認為:美國的行為嚴重干涉了中國的內政、香港的內務,本會強烈譴責這種霸道成性的行為。
對白宮行徑深表遺憾
香港是一個法制健全的社會,自回歸以來,恪守《基本法》,六年的事實證明港人所享有的遊行、集會等自由有增無減,受到國際社會的讚賞。根據《基本法》二十三條:「香港特別行政區應自行立法禁止任何叛國……或團體建立聯繫」。因此,立法會對二十三條進行立法是執行《基本法》的行動和責任。美國應尊重和讚賞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執行「一國兩制」。中華人民共和國是一個主權獨立的國家,別國在情在理不應干預中國的內政、香港的內務,本會對美國政府的行徑深表遺憾。
批評毫無理據
《基本法》第二十三條的審議條文內容是遵守國際公約,是符合《公民權利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與《經濟、社會與文化權利的國際公約》的精神。特區政府還進一步修訂了《國家安全(立法條文)條例草案》,在「社團條例」、「官方機密條例」及「警方調查權力」三處條文,由指明必須符合《基本法》第三十九條的原則擴大為必須符合《基本法》第三章:居民的基本權利和義務的原則。因此,本會認為:二十三條的條文已充分保障了人權和自由。故此,美國政府有關二十三條立法嚴重影響個人自由的批評,是毫無理據的。
霸道言論 難以認同
《基本法》第二十三條的審議條文已參考了不少國家和地區的有關法例,以二十三條(即國家安全條例)的內容,對比起美國的國家安全法,美國是嚴苛,香港是寬容。美國不應以兩套不同的標準來衡量人權和自由。因此,本會不認同美國的霸道言論。
美國人民與中國及香港人民是友好的,是互相尊重的,請美國政府切勿違背美國人民的意願和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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