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06-30] 請欲參加「七一遊行」者三思 放大圖片
港人應珍惜來之不易的社會穩定和投資環境。
楊孫西
就《基本法》廿三條立法,事關「一國兩制」這個根本,香港社會的許多有識之士積極擁護廿三條立法,就是希望通過完善法律的形式,更好地貫徹實施基本法法則,維護「一國兩制」,維護香港社會的長期穩定,以保障香港擁有一個良好的投資環境。
香港回歸祖國後,社會有充分的自由,港人享有充分的權利,市民上街遊行,已是司空見慣的事。但是,在香港剛被撤銷疫名,兩地更緊密經貿關係協議簽署之際,香港的某些「民主派」卻大肆鼓動市民上街參加以反對基本法廿三條立法為旗號的「七一遊行」,大有「山雨欲來風滿樓」之勢。業內人士普遍認為,這個遊行或將引起社會震盪,有可能影響國際投資者來香港投資,延緩香港經濟復甦。鑒於此,筆者提出以下意見,謹供欲參加「七一遊行」者三思。
一思:不立法香港 將自陷困境
日前,香港某些政黨向外國人士透露「國安條例」如何「缺乏諮詢、匆匆立法」。事實上,香港人都很清楚,廿三條立法的公眾諮詢已進行了整整三個月,立法會法案委員會又舉行了十多次公聽會,審議超過了一百小時,社會各種意見得到了充分表達,所有提出的問題幾乎無一遺漏地進行過討論。可以說,大概沒有哪個國家和地區為保護自己國家的安全,花費如此長的時間制訂一部法律,進行過如此廣泛深入的公眾諮詢。
眾所周知,香港是一個經濟城市,不是一個政治城市,良好的投資環境離不開穩定的社會政治環境,而基本法廿三條立法,既是為了更好地維護「一國」,也是為了更好地維護「兩制」。香港是國家的一個特別行政區,港人作為國家的主人,沒有任何理由不履行維護國家安全的責任,當然也不能允許有人利用「兩制」在香港從事危害國家安全的活動。倘若出現此種情況,香港自身將陷入危機,港人的安定生活亦無保障。因此,香港特區適時地就基本法廿三條立法,不僅有利於香港處理好與國家的關係,也可令香港的政治環境長期保持穩定。
二思:外國干預升級港人遭殃
關於基本法廿三條立法問題,筆者曾在去年七月的本版發表題為《應盡快制訂反顛覆反分裂法》的文章。文中指出:對香港而言,「一國兩制」是一個完整的概念,不能分割。香港特區是直轄於中央政府的一個實行高度自治的地方行政區域,處理好特區與中央的關係、香港與內地的關係至關重要。內地不干預香港特區的自治事務,香港也不能干預屬於內地管理的事務。須知,沒有國家也就沒有香港的基本法。其實,香港的許多政商界人士以及普通市民,都持有同筆者一致的看法。特區政府現在進行有關立法的最後程序,代表了香港的廣泛民意,把握了適當的時機。
令人遺憾的是,香港的某些人先後兩次跑到外國「唱衰廿三條立法」,極盡歪曲事實、顛倒黑白之能事。不久前,某些大國發出了反對廿三條立法的言論,令廣大愛國愛港的港人十分反感,而有人竟以外國的做法符合該國法律為他們辯護,並說「香港問題早在八十年代已國際化」。須知,這是以六百萬港人福祉為賭注的危險說法。試想,倘若外國人繼續干預,令政治角逐升級,香港社會勢必進一步分化,港人還會有安寧的日子可過嗎?再說,外國法律是他們本國的法律,不是國際法,更不是中國法律,在中國的一個特別行政區域更不管用。若稱「香港問題早已國際化」,更是無稽之談,因為自一九九七年七月一日起,香港就是中國的一個特別行政區,香港問題完完全全是中國的內政。
三思:錯失商機經濟復甦無期
事實上,香港回歸祖國後,實施「一國兩制」「港人治港」已取得了不少經驗,港人進一步提高對祖國的認識,而從法律上維護國家的安全和統一是非常必要的,亦是香港利益之所在。毋庸諱言,香港社會有一部分人對基本法廿三條立法持不同意見,亦有人擔心因此而影響香港的投資環境。須知,香港是個法制社會,基本法是香港的根本大法,是保持香港長期繁榮穩定的「小憲法」。在國際上,法制是一個地區投資環境的重要指標。香港特區完成基本法廿三條規定的立法,將使法律體系更為完善,亦才能真正體現基本法法則,進一步維護香港法制,使投資者更加放心。
顯而易見,某些黨派所煽動的「七一遊行」,無疑會搞亂香港的秩序,破壞香港的穩定,改變香港的營商環境,從而威脅到外資的利益,使投資者望而卻步。應該充分認識到,香港這個國際化的經濟城市正因為有眾多外資雲集,才得以繁榮發展。港人若不珍惜來之不易的社會穩定和投資環境,輕易地把香港搞亂,那中國加入世貿後的首五年關鍵期和兩地更緊密經貿關係所帶來的巨大商機,都將可能失去,香港的經濟復甦亦會遙遙無期。
據法律界學者分析,基本法廿三條立法非常寬鬆,不僅對香港的投資環境無任何損害,而且是非常有利的事。
藉此方寸,本人以一個長者的身份呼籲:請欲參加「七一遊行」的港人三思而後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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