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06-30] 「10+1」協定將適用香港 放大圖片
國務院總理溫家寶昨日在香港強調,香港不但可以享受與內地更緊密經貿關係安排的優惠,同時今後「國家與東盟之間『十加一』的自由貿易協定如果有任何新的內容,亦將完全適用於香港」。此間分析家認為,這是中央對香港經濟進一步的支持。
昨天,在內地與香港更緊密經貿關係安排協議簽署儀式後,溫總理答覆了工商界人士的提問。有香港廠家問及未來國家與東盟協定的優惠,會否適用於香港,溫總理即作出上述保證。他指出,中國與東盟簽署自由貿易區協定,預訂實施時間為二○一○年:而按照CEPA的規定,香港在二○○四年就有二百七十三項可以實現零關稅,比東盟足足早了六年。
泰蔬果十月輸華「零關稅」
但溫總理指出,東盟亦有例外者,這就是最近中國與泰國就蔬菜與水果貿易達成協議,二○○四年一月一日起泰國出口往內地的蔬果實現「零關稅」。其後,泰國他信總理要求將安排提前兩個月,鑑於互利原則,溫總理回應他信「沒有問題」,有關安排提前於今年十月開始實施。而香港也可以得到同樣的安排。
另外,溫總理昨日指出,香港與廣東的基礎建設方面必須作出協調,在基礎建設方面要一同考慮,發揮優勢,合作機制必須提升至領導層面上,這亦是首次有國家領導人承認,珠三角地區在協調,至少是大型基建等合作方面存在問題。他指出,兩地發展互補,離開不了對方,有必要建立更好的合作關係,特別在金融、信息、科技和環保等問題上。【本報訊】(記者 盧燕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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