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07-02] 遊行曲終人散後的反思
梁富華 立法會議員
《基本法》第二十三條是關乎國家安全的重要章節,而環觀世界各國,國家安全都是國家首要捍衛的基本利益,況且在目前恐怖主義瀰漫全球的態勢下,抗拒立法無論如何都是說不過去的,也並非負責任的表現。
昨日遊行損害香港形象
香港市民有遊行示威的權利,上街表達意見和爭取訴求是正常的。但是,昨天所謂「反對廿三,還政於民」的遊行,卻不但無助市民表達正常的意見和爭取自己的利益,反而給外國投資者一個不好的印象,即香港社會似乎很亂,這會嚇怕外來投資者和旅客,這對市民又有什麼好處?
理性才是負責任表現
經過三個多月的奮戰,犧牲了近三百港人寶貴生命,香港好不容易才從疫症的陰霾中重見光明。今次疫症讓我們清楚感受到,只有團結凝聚才能跨越逆境,動輒讓香港成為「示威之都」,則只會擾亂大局。香港疫埠雖已除名,但這只是復原的第一步,公共衛生、疫後經濟重建、產業結構調整、教育改革,以及結構性失業問題,都是急待解決的關鍵問題。往後要走的路很長,也很艱巨,再無法承受另一輪政治漩渦將香港再次帶進沉淪的深淵。必須指出,激情只會製造傷痕,衝擊更會令事情無法轉圜,理性討論才是負責任的表現。
國家安全亦是港人利益
當然,美國政府的一再表態,更令事情變得混濁不清。須知道,香港的政治體制、政制發展,以及立法工作,是特區政府的內政,美國是無權插手干預的。況且,美國為了維護自己的國家安全,修訂《愛國法》,並且成立一個員工多達十七萬人的國土安全部,推動全球反恐行動,先滅阿富汗,再攻伊拉克,造成全球震動。難道美國的國家安全就是寶,我們的國家安全就是草?
基於許多歷史因素,部分市民對於國家安全和人權的概念和重要性,可能會有一些特別的見解。然而,國家安全作為國家首要利益的前提是毋庸置疑的,而香港亦已經回歸,包括香港在內的整個國家安全以及《基本法》的全面實施,都不能存有任何空白地點。港人要思考的便是要用甚麼態度去面對,迴避拖延都只是自欺欺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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