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07-04] 立法二讀不能擱置 放大圖片
立法會內多個黨派的議員均強調,《國家安全(立法條文)條例草案》的條文,已經很合理,並沒有推遲立法的需要。
商界議員黃宜弘表示:「究竟要押後多久才算足夠?是兩星期,十年還是二十年?」他表示,目前的法例條文已經很清晰,議員應履行職責,支持法案。
希望政府多做解釋工作
新世紀論壇召集人馬逢國表示,市民應該仔細閱讀法例的條文。實際上,政府已經提出了很多修訂,目前的條文已經相當合理,政府應如期將法例恢復二讀。他表示,市民對法例的確存有誤解,希望政府多做解釋的工作。
早餐派副召集人吳亮星認為,特區政府無須擱置國安法的立法。他擔心擱置後,不知何時可以再提出。他認為,特區政府可以多些宣傳及解釋國安法的內容,例如透過傳媒,將市民的擔心盡量減低或消除。
工聯會陳國強表示,政府已經為立法做了很多功夫,所以無擱置的必要。他指出,有些人反對立法是因為不明白條文的內容。他認為沒有必要推遲廿三條二讀,因為政府已為立法進行一百多小時的審議。若果經濟好轉,他相信根本不會有人反對立法。
民建聯主席曾鈺成表示:《國安條例》草案在法理上並沒有問題,不過,既然有一些地方引起外界疑慮,可作變通處理。他表示已經向行政長官董建華建議,抽起草案中有關「禁制機制」的條文;並在竊取國家機密罪行中,加入「以公眾利益作為抗辯理由」的條文,以釋除疑慮。
市民有權合法表達意見
他強調,只要採取合法的手段,市民有權表達他們的意見。
港進聯的朱幼麟表示:廿三條立法不能擱置,因為「立法是香港憲制所規定,立法是香港人應做的事;美國尚且需要安全法,更何況是香港」。他相信沒有人會反對立法維護國家安全。他認為特區政府應該將法案如期恢復二讀,不要再推遲。
他又希望特區政府在短期內就立法內容與社會上擔心立法者進一步溝通,以達成共識。但他同時指出,若果政府認為有需要為立法條文進行修改,令條文更加清晰,亦是一件好事。【本報訊】(記者 劉偉仲 梁祖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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