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07-04] 中央媒體轉發本報社論
【本報訊】新華社、中新社、人民網等中央新聞媒體,昨天分別轉發本報題為《廿三條立法決不能延遲》的社評,強調有關立法的合理性、必要性和迫切性。
新華社及人民網引用社評說,「特區政府和立法會必須本著對香港整體利益、對歷史高度負責的態度,敢於作出承擔,如期於本月九日恢復二、三讀立法程序,並完成立法,堅決履行落實基本法、維護『一國兩制』、保護國家安全的神聖責任」。「立法保衛國家安全,天經地義。古今中外,概莫能外。完成基本法第二十三條規定的立法,保障國家安全,正是『一國兩制』方針要求香港特區必須履行的憲制責任。香港不落實二十三條立法,在法理和道義上怎麼向國人作出交待?」
中新社轉發本報社評指出:「二十三條立法內容與其它普通法國家類似法例相比更為寬鬆,較本港現行的相關法例,亦是寬鬆有加,足顯特區政府對市民自由人權的重視。延遲立法,會產生嚴重危害,只會讓爭拗沒完沒了地延續下去,加劇社會的分化,增加不穩定因素。而且,擱置立法,就等於是放棄立法。這於法不符,於理不通,於情不合,於港不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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