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07-09] 人大代表能不慎言?
李 文
在二十三條立法問題上,大多數港區人大代表採取了慎重的態度,支持立法,也考慮到維護香港市民的人權和自由。但是,個別人大代表採取了很不慎重的態度,毫無根據地說中央傳出消息「董建華完了」,引起了一些人到北京陳情,捉摸中央的態度,引起了政治混亂。這些人不是幫忙,而是添亂。
港人對港區人大代表是尊敬的,因為,他們在道德上是遵守國家憲法和法律的模範,他們對國家的重要利益有一定的責任和承擔。基本法二十三條立法,是體現國家主權和安全的重要立法,香港特別行政區負有憲制責任。作為人大代表,更應該身體力行,支持和維護基本法二十三條的立法程序,而不是採取質疑的態度。基本法寫得很清楚,這是特區自行立法,上京要求擱置立法,給人一個印象,是中央強要香港立法,這對「一國兩制」的貫徹,起抹黑的作用。至於放消息,說中央不支持董建華,顯然是無中生有,企圖找人取而代之。這種造謠者的心態,是不正常的,也有違人大代表的身份。
現在還不是製造第三任特首人選的時候,貶低特區政府現任班子,製造各種古怪的傳說,政治上不成熟,不健康。希望有關人大代表自重。一時的出位,並不會取得石破天驚的結果,反而使到選民重新考慮有關人大代表對國家安全的重視程度。香港遇到經濟困難,就要向中央拿政策拿利益,但是要履行為國家安全立法的責任,他們就搖頭,「一國兩制」如此理解,未免使市民搖頭興嘆。市民拜託他們說話前應該三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