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07-11] 規範賭波 趨利避害
英文《中國日報》(香港版)今天發表社論,譯載如下:
立法會昨天三讀通過規範足球博彩的博彩稅條例,政府將於下月發賭波牌予馬會,而馬會可即時接受足球賽事投注,而條例規定只可接外國球賽的投注,但沒列明球賽種類和投注項目。
香港應否將足球博彩活動規範起來,即把賭波合法化,這一爭論在本港持續已久。反對賭波合法化的主要理由是擔憂助長賭風,敗壞社會風氣,特別是憂慮影響青少年心智和健康成長;支持規範賭波的理由是可增加稅收,而且賭波活動根本禁不絕,政府與其耗費大量資源進行徒勞的打擊非法賭波活動,還不如因勢利導規範賭波。
的確,香港的非法賭波存在多年,久禁不絕,據估計,香港去年世界盃的賭波投注額可能高達八百億元,可惜的是稅收白白流失到非法莊家手中。在此情況下,又由於香港面對龐大財赤,越來越多的意見不再固守僵化的道德理由,而是承認「堵塞不如疏導」,應該面對現實規範賭波。因此,立法會通過規範足球博彩的博彩稅條例,反映了社會的主流意見。
周邊地區如馬來西亞、新加坡等,都實行了賭波合法化。其中新加坡以注重淨化社會風氣和對國民「規管」嚴格而遐邇聞名,但新加坡由於對賭波有效管理,並沒有出現道德和社會問題。況且,香港合法的博彩活動如賭馬和六合彩,已成為香港生活方式的重要組成部分,對社會公益以及潤滑和調劑公眾生活和心理不可或缺。
所以,規範賭波不僅可為香港帶來稅收紓緩財赤,而且可令香港的資本主義生活方式更加豐富多彩,這對發展旅遊業也是有利的。
要注意的問題是,規範賭波應趨利避害。規範賭波不是放任自流,而是要進行有效和嚴格的監管。例如:可立法不准十八歲以下青少年投注,避免青少年受到影響;嚴格禁止賭本地波,以防止作弊;還可考慮禁止信貸賭波,以防賭風膨脹;等等。民政事務局長何志平表示,不列明投注項目等規定,是要顧及營運機構的彈性,否則會嚴重影響馬會打擊非法莊家。這些,都可以發揮趨利避害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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