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07-13] 美判盛香珍公司賠17億
【本報訊】據東森新聞十二日消息:盛香珍公司連續因為果凍噎死兒童案遭到美國起訴,這一次美國加州的二歲男童因為吃了蒟蒻果凍噎死,盛香珍遭判賠台幣十七億二千萬(五千萬美元)。盛香珍對於這項賠償數字,除了表示太誇張,更強調一定會再上訴。
這是近五個月以來,第二起盛香珍因為果凍噎死兒童被起訴的案件。盛香珍業務代表李連佑指出,對於這個天價的賠償數目,盛香珍無法接受。
李連佑說,盛香珍除了無奈,目前也不予以理會。五個月前美國才針對一名女童吃果凍噎死案,判決盛香珍賠償台幣五億四千萬元,這回同樣的事件不同的原告,美國法官判決巨額賠償,和前一次的金額差了三倍之多。盛香珍認為,美國根本是袒護自己人。
由於兩起案件的原告都沒有提出證據,表示兒童是吃盛香珍果凍而噎死,因此盛香珍還是決定要提出上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