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07-13] 特寫:首次以唱票形式點票 放大圖片
工作人員在唱票。
村代表選舉以有史以來「第一次」唱票形式進行點票。有關當局在晚上七時多把選票運到點票站,在民政事務局局長何志平開啟第一個票箱——「萬宜灣新村」的原居民代表選票,把選票倒出來後,點票者便開始點票。
點票者「快手快腳」把不同候選人的選票分別出來,數個選舉代理人站在點票旁邊,眼定定地監察唱票的過程,何局長、選管會主席胡國興及民政事務總署署長陳甘美華等亦從旁監察,確保公正。
「唱票」之所以謂之「唱」,因為點票者會把每張選票的結果大聲讀出,然後把該票攤開給選舉代理人及官員看,以示公正。另一個工作人員聽到唱票聲,便會在板上記下候選人的得票,得票多者便是贏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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