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07-17] 保育生態或採地換地方式
【本報訊】(記者 羅敬文)政府今天下午將公布本港的自然保育政策內容,並進行公眾諮詢。政府計劃以伙伴形式推行保育政策,政府構思中有十二幅具生態保育價值地方。而政府亦計劃透過以地換地方式,毋須直接使用公帑,收購具生態價值的土地。
由於政府面對財政困難,若對全港具生態價值的保育區進行收地,可能需花上二百多億港元。據消息稱,政府將計劃以地換地的方式,吸引私人土地業權人換出土地,作為保育用途;在官地上的保育區則擱置任何的賣地。在日後的保育管理工作上,政府亦決定採取以「公私營合作」,將土地的保育工作交予非政府團體和土地持有人共同進行,透過舉辦生態旅遊,賺取資金,以保持土地保育工作的持續發展。
政府目前構思將本港十二幅具生態保育價值土地,劃為保育區,其中有不少是位於拉姆薩爾濕地範圍,包括米埔、后海灣一帶、沙螺洞、大蠔、烏蛟騰、榕樹澳、鹿頸、塱原及河上鄉等。消息人士稱,這十二幅土地是較容易受外來因素影響,亦是環保界最關注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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