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07-29] 防止青少年參與賭博活動
彭智文 中學教師
近日,英國著名足球隊訪港,加上立法會通過了《足球博彩規範化條例草案》,馬會營辦足球博彩蓄勢待發,香港似乎掀起了一片足球熱。作為教育工作者,當然明白反賭波團體的憂慮,事實上,不少學生,他們抱著「貪玩」或「以小博大」的心態,賭馬、賭波,乃至其他賭博的活動是存在的,涉及的金錢每每是他們的零用錢。當然,風氣的形成,一則友儕的影響;二則來自家庭,父母好賭博的話,耳濡目染,他們把金錢看得很重,渴望賺到「快錢」,滿足物質上的需要。「足球博彩規範化」把賭波從「不合法」轉到「合法」,會否令參與賭波的人數上升呢?這是各方爭論不休的話題,有人以六合彩和賽馬作辯解,說不賭的始終不會賭,但有一點必須正視的,「賭波」跟前述二者最不同之處在於足球是一種直接涉及人的活動,更是青年人普遍鍾愛的體育運動,甚至是每天都在校園進行的運動,學生有自己的足球明星偶像。據筆者經驗所得,不少學生也有蒐集足球明星相片、海報、或限量產品的嗜好,有些甚至用作炒賣圖利。試想,若鋪天蓋地都是足球博彩賠率、派彩等資訊,或者連父母也投注其中,會否對青少年產生影響呢?也許他們未到合法年齡便到馬會投注,但他們也可能在友儕間「輸賭」,當中所帶來的影響是堪憂的。
我們當然理解政府規範賭波的必要性,一則杜絕外圍莊家,二則開源,以增政府收入。「開賭」的同時,不單如馬會所言,盡快設立病態賭徒的治療研究中心,協助沉迷賭博的成年人;另一方面,青少年團體當積極向青年人傳遞切勿賭波的訊息,防患於未然。賭博問題,從青少年個人成長觀之,涉及三方面:一、金錢觀;二、賭博影響個人的處事心態;三、體育運動的意義。
根據現行中學體育科課程綱要,體育科的目的是「讓學生從學習各種運動技能和知識中,養成積極參與的態度、培養對體育活動的興趣和經常運動的習慣;促進身體的協調和鍛煉強健的體能,以達致身體健康;培養良好的品德及行為;加強在群體中與別人合作的關係;提高判斷的能力和欣賞動作的美態。」無疑,課程的理念兼及學生的身心均衡發展,但事實上呢?中小學的體育科卻只集中在「技能」的培訓,比方說教導學生怎樣發球、控球、進攻,以至如何做到某個動作等,卻鮮觸及運動的道德、運動的意義、營養與體能,乃至各類運動的發展與人和社會的關係等。這些都是跨科際的課題,也是學生要面對的課題,如何改良目前的中小學體育課程,或開發教材資源和設立工作坊,引導教師如何教授這方面的課題,學校和教育當局要正視這個問題,防止青少年賭博成為風氣,不然,後患無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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