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08-11] 特稿:(目加訓)車底有前科
不滿食環署針對而鑽車底抗議的傷殘女小販,今次已非首次,她去年駕車途經樂富時曾與巴士相撞,事後不滿警方沒有起訴巴士司機,一時氣憤爬入巴士車底抗議,被送往精神科治療,豈料今次又重施故技。
該名何姓(四十四歲)女子,被記者追訪時自稱姓陳。據悉,何婦十年前與夫離異,獨力撫養兒子,靠五千餘元綜援金生活。由於她年幼時患上小兒麻痺症,平日除依靠拐杖外,亦須依靠輪椅。她表示,兒子剛完成中七課程,因成績不理想仍未找到工作,只靠兩份兼職幫補家計。
何婦稱,在當小販前,曾幫朋友做義工,只收取微薄的車馬費及膳食費。由於她認為自己可以自力更生,故終止綜援。並在聯合廣場及加連威老道兩個地點擺賣飾物,但尖沙咀的生意較好,最後選擇在該處開檔。
至於她駕駛的私家車,何婦表示是其兄長所贈,只值數千元。而其每月所賺的錢,與她以往所領取的綜援差不多,足夠她的生活及養車。
何婦又指,在其擺檔的數個月來,受盡食環署販管隊的歧視,有人常冷言冷語「拉你殘忍,唔拉你又難」、「成日�惚袚d搞震」等。所以今次販管隊一番話,她立即怒從中來。
據何婦鄰居表示,她為人十分霸道,經常為小事向鄰居破口大罵,故何婦與鄰居相處甚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