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索: 帳戶 密碼 記錄帳戶
檢索 | 新用戶 | 忘記密碼 | 加入最愛 | 簡體 
2003年8月12日 星期二
您的位置: 文匯首頁 > > 要聞
【打印】 【投稿】 【推薦】 【關閉】

[2003-08-12] 超市貨價逆市升1.5%

放大圖片

超市也售賣海鮮,勝在清潔衛生,一些市民樂於光顧。 (劉國權 攝)

 【本報訊】(記者 施立偉)消費者委員會最新的調查發現,雖然近年香港嚴重通縮,但超級市場今年上半年所出售一百二十七種暢銷貨品的平均價格,卻較去年同期上升百分之一點五;在扣除特價因素之後,始下調至百分之零點八。

 隨著本港多年來一直出現通縮,各種貨品的售價已均紛紛調低,但超市所售買的生活必需品不僅沒有降低反而上升,這將大大加重居民的負擔。根據消委會的調查發現,超市所出售的食品中以十一款的罐頭及五款的零食升幅最高,有分析指出,由於這些食品都是居民的生活必需品,而且超市已佔有很高的市場比率,居民只好被迫「就範」。

兩大超市增至453分店

 消委會副主席郭琳廣認為:超市貨品價格逆市上升,反映兩大超市之間的競爭並不是外間所想像那樣激烈。該會建議特區政府制訂公平競爭法例,讓大、小投資者都可以在公平的環境下營商。

 郭琳廣在公布是次調查結果時表示:兩大連鎖超市的分店數目於過去十年增加近三成,至今共有四百五十三間,銷售額也佔整個相關市場的七成。雖然佔有率高不等同市場壟斷,但消委會過去接獲不少投訴,指超市及其他經營者有違反競爭的行為出現,例如拒絕供應某類貨品,以維持規定零售價格;聯手定價;以誤導及欺騙手法作不公平競爭等。他指出:香港目前並無公平競爭法,令消委會難於調查超市經營有否維持公平;同時,消委會並非規管公平競爭的機構,故沒有權力去調查經營者是否採取了違反公平競爭的手法,未能核證接獲的投訴是否屬實。

消委會促訂公平競爭法

 郭琳廣重申,佔有率高不等同壟斷,消委會無意針對超市的成功經營;不過,縱觀各項因素,例如分店數目和品牌市場佔有率等,行業內若出現合併或收購,都達到外地規管競爭機構所訂的需要關注水平。

 他強調,消委會提倡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目的是讓經營者與消費者達至雙贏的局面。因此,消委會建議制定適用於各行各業的公平競爭法,同時協助改善食品及家居用品零售行業的效率,特別是向中小型企業提供援助,以提高其競爭力,而不是讓他們自生自滅;政府應擔任輔助角色,以維持零售市場的多樣化;維持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回應競爭者的需要;確保消費者對市場的信心。

【打印】 【投稿】 【推薦】 【上一條】 【往上】 【下一條】 【關閉】
要聞

新聞專題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