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08-13] 論壇.香港民主、自由的基礎和發展路向 放大圖片
廖子明:國家統一和領土完整是香港保持繁榮穩定的前提。(資料圖片)
廖子明 前上訴庭法官、香港專家會名譽會長
香港向國家、民族全面回歸簡直是不能抗拒的歷史現實。但令人深思的是,為何有人總以所謂「民主自由」為名刻意抗拒香港的真正回歸?現今六年多已過去了,我們就算不談《基本法》第23條,「國家安全」、「維護主權」舉世皆然,對每個香港人,絕對責無旁貸。
CEPA(更緊密經貿關係的安排)標誌著香港在經濟、商務、貿易、金融、港粵一體化、共同市場等多層次的回歸,香港社會整體歡迎,更祈望及早體現。為避免經濟低迷,膨脹財赤,高升失業率,全港市民毫無意見地贊同這樣更密切性的回歸協議。
落實基本法符港人福祉
《基本法》序言已清楚說明國家對香港的方針政策是「為了維護國家的統一和領土完整,保持香港的繁榮和穩定」。《基本法》第23條是港人應自行訂立的「國家安全」、「維護主權」法例,是落實《基本法》的法例。如《基本法》不全部落實,香港怎會有五十年不變的資本主義社會呢?
國家統一和領土完整是香港社會穩定、繁榮的前提條件。就是所謂「民主」派人士也應該不會難以領會的。況且,《基本法》第23條已清晰闡明港人自行國安立法事在必行。近日來對23條的反對聲音令我覺得是借故製造混亂風險,不符合港人的福祉、更不符合各國在港投資者的利益。
我真的不理解反對聲音怎麼會不明白這些淺顯易解的道理。我希望近日的擺佈不是所謂「民主」人士別有用心,或是脫離不了回歸前的心態。我絕對不希望他們是受外來的煽動,意圖將香港轉為一個反中央的基地。就算只是蓄意不顧一切來「倒董」也應該要有一個限度,不是全無理性的。
責任與不滿須分清楚
近日激動的民情、民怨和民憤看來已被人利用了。港人自行立法應負的責任和其他不滿必須分辨清楚,藉《基本法》第23條來誤導市民、說三道四、分化社會,此實非香港之福也。
說一句公道的話,「倒董」的流行依據是現時社會所有不滿怨憤的發洩。負面現象相信不會全部都是董特首帶來的吧!從另一方面來分析:我從來未聽聞有任何適當的人選提過出來,也沒有聽過任何可靠的消息認為香港普羅大眾是誰人才可以接受,更沒有聽過誰能肯定董特首會在任期間被免職。這些反對聲音能給我們提供何種可供替代的選擇、怎樣的政治前途?這些反對的聲音有否給我們一些有建設性的啟示?這真的是憑良心來做事嗎?這些無理據而又全無效果的反23條風波又對我們說明了甚麼?
繁榮有賴於政制穩定
本人五代居住在香港,肯定是愛港人士之一。本港各色人種愛港的也一定不少。我們都極希望香港能最快成為一個享有近代人權、民主自由的地方,香港的市民安居樂業,受法治保障,有一個受全部港人擁護的政府及以人民根本利益為首的統治政權。不過香港的穩定、繁榮是有賴於政制不會突然出現不可預料的大改變,按《基本法》45條的表述,要根據本地的「實際情況」「循序漸進」。
香港是要依「高度自治」方針做事的。「高度自治」不是對抗中央,不是與國家分裂。在「高度自治」方針下,中央肯定還有影響力的。近日來的事態,是真的為港人作益嗎?連我作為一個普通愛港市民都不明白最近的是怎麼一回事,其實真的為了什麼,試問中央怎會明白?街頭運動對中央支持我們的「人權、自由」推進很可能會有不良的後果。中央會相信香港已經是政治成熟的社會嗎?是一個應高速推進民主、自由而同時可保持穩定、繁榮的社會嗎?本地弄成現在這樣的實際情況是有利於最終普選加快步驟嗎?
目前香港面臨問題繁雜,困難不小,努力發展經濟,改善民生才是當務之急。反之近來以「人權、自由」為藉口的風波很可能不會令中央認為應加快支持香港民主進程。所謂「民主」人士的行為反而會嚴重打擊香港「人權、自由」的正常成長。就算所謂「民主」人士「追求民主」是真摯的,但亦可以說,到頭來他們的表現反而延緩了香港「人權自由」應有的發展速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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