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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8月14日 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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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08-14] 斥陳水扁的「一邊一國論」

劉夢熊

 陳水扁上台三年多,盡搞「漸進式台獨」小動作,以致兩岸關係陷入僵局,台灣政局動盪、經濟疲敝、股市低迷的局面毫無起色;隨著明年三月選戰臨近,陳水扁不僅不改弦更張,反而於近日重彈「一邊一國論」的舊調,誤以為此番謬論有助於他實現「連任」的黃粱美夢。

 其實,陳水扁的「一邊一國論」並非什麼「新知偉論」,只不過是拾李登輝「兩國論」唾餘,兩者都是荒謬絕倫的貨色。信手拈來,就有下列大謬之處:

 其一,陳水扁號稱「中華民國總統」,今年年號「民國九十二年」,「國慶」也是以「雙十」為節。眾所周知,「中華民國」正是九十二年前在台灣海峽「另一邊」即大陸的武昌爆發「雙十」辛亥革命,並於一九一二年元旦在大陸的南京宣佈開國;按照陳水扁「一邊一國論」的邏輯,大陸成了「另一國」,他這個「總統」所代表的「中華民國」歷史豈不是斷了「根」、沒有「源」嗎?另外,現時台灣年年慶祝的「雙十國慶」及現時台灣通用的「民國年號」豈不是沒了「依」斷了「據」嗎?

 其二,二○○○年五月二十日,陳水扁是在國父孫中山畫像前宣誓「就職」的。眾所周知,孫中山是廣東香山縣(今中山市)翠亨村人。按陳水扁「一邊一國論」的邏輯,大陸成了「另一國」,國父孫中山豈不是成了「外國人」?另外,蔣介石、蔣經國是大陸浙江省奉化縣溪口鎮人,按照陳水扁「一邊一國論」邏輯,是否兩位「先總統」也成了「外國人」?你陳水扁這個「總統」豈不是繼承「外國人」的「法統」?真是數典忘祖!

 其三,陳水扁曾宣稱,「依照憲法,一個中國原本不是問題」,而「中華民國憲法」明文規定領土及於大陸。按照陳水扁「一邊一國論」邏輯,大陸無法可依地成了「另一國」,連「遵守憲法」的最基本誓言也敢違背,這樣的「總統」還有誠信可言嗎!

 其四,現時台灣當局管轄範圍包括「台、澎、金、馬」;加入「世貿」,也是用「台、澎、金、馬關稅區」名義。眾所周知,金門列島、馬祖列島距大陸肉眼可及,距台灣卻有一百多公里,按照陳水扁「一邊一國論」邏輯,金門、馬祖豈不是跟大陸歸了「另一國」嗎?「總統」不僅「分裂國土」而且「放棄國土」,才是如假包換的「賣台」、「害台」!

 其五,一九四九年內戰失利一方由大陸撤退到台灣時,曾用軍艦將中央銀行的外匯儲備、黃金、白銀全部由上海運到台灣,台灣正是靠著這批全中國人民的血汗錢得以渡過難關;按照陳水扁「一邊一國論」邏輯,大陸成了「另一國」,那麼,當年台灣賴以起家的這筆連本帶息加通脹率計算成了天文數字的財產豈不是成了搶來的「外國資產」,因而要歸還給「另一國」?這筆賬怎麼算?陳水扁揹得起嗎?還有,台北「故宮博物院」價值連城的中國古代文物也是當年同時由大陸運到台灣的,照上述邏輯,豈不是也成了偷來的「外國文物」要歸還給「另一國」?

 其六,一九四五年十月,根據《開羅宣言》和《波茨坦公告》,中國政府代表在台北接受日本投降,台灣正式宣告回到中國版圖;按照陳水扁「一邊一國論」邏輯,此時的中華民國政府豈不是同時統治「兩個國家」?此時的中華民國,究竟屬於哪一邊,請問當過律師的陳水扁能否說得清?

 僅舉數端,便可知道陳水扁的「一邊一國論」是何等的荒唐,完全經不起一駁!

 作為內戰的後遺症,對峙的政權不等於兩個國家,這是政治常識。大陸和台灣都是中國的一部分,這不僅是歷史,也是現實;既載於一九七二年中美《上海公報》,也見諸台灣當局的《國家統一綱領》。加強經貿往來,回歸「九二共識」,維護台海和平,是海峽兩岸同胞當前共同期盼。請陳水扁回到常識,別再滿口謬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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