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08-19] 審慎考慮內地投資移民
梁美芬 城市大學法律學院副教授
前陣子,政府建議放寬移民政策:以650萬港元為下限,歡迎世界各地人士來港投資移民,藉此刺激經濟;可是,有關移民政策只可適用非內地的人士。
不言而喻,通過投資移民香港,對中國內地的「富豪」,以及一些政治不穩定地區的東南亞人士以及中東地區人士最具吸引力。從數量來說,中國內地富豪中能夠以650萬投資拿一個香港「永久居民」資格的大有人在。
如果香港的投資移民政策不適用於中國內地人士,則有關政策能發揮的作用便非常有限。
有關政策不適用於內地人士,主要是為了保障內地的外匯儲備以及把一批內地精英留在內地發展。從內地經濟發展角度,這也是可以理解的。不過,香港經濟走入前所未有的底谷,如開放投資移民政策予內地人士,對香港樓市和整個經濟,具有很大的推動作用。
香港亦是因為其獨特的價值,國家通過犧牲內地的利益而「保住」香港作為「東方之珠」的美譽。在一系列「急救」措施中,若能包括開放內地人士來港投資,並能把投資額要求降低至三百萬或二百萬,則能大大增加內地人士來港的投資慾,來港購置房產,從而令他們成為香港的一分子並帶動香港經濟發展。投資移民的限額可參考新西蘭(當年的200萬港元),澳門則只需100萬港元;相比之下,六百萬港元的確是偏高了。港府及內地政府均可共同考慮調低限額標準。相信,這一政策一經公佈,便能發揮刺激樓市的作用,亦符合市場「供求」的需要,是非常值得一試的「救市」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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