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08-20] 王亮深圳被殺案獲重審 放大圖片
王亮雙親與區議員王國興開記者會,多謝媒體和各界的關注。 (任智鵬 攝)
【本報訊】(記者 任智鵬)港人王亮在深圳被殺案,經他雙親兩年來的申訴,日前被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獲准重審,王亮的父母對案件終獲重審表示欣慰,並向各界致謝,希望能為他們的兒子討回公道。
父母申訴兩年 望討公道
王亮在零一年十月十五日在深圳一招待所涉嫌被三名青年所殺,包括兩名香港男子及一名內地女子,最後香港男子林潤輝以「故意傷人」罪名被判處十五年監禁,其餘兩人未有被召聆訊,另一港人黃健輝在取保候審期間返回香港,內地女子李欣則在缺乏司法審理下以「殺人致死」的定性被送勞教,現已提前釋放。
協助他們申訴的區議員王國興表示,王亮雙親認為事件在審理和檢控方面都有不公正之處,相信當中有執法或司法人員失職,要求重審案件。
王亮母親蔡小英表示,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在七月尾批准案件的民事部分重審,事件涉及三百多萬元的索償,案件仍在審訊中,至八月中他們終獲通知案件的刑事申訴獲得重審,她與丈夫都表示欣慰。
王國興表示,希望今次的重審可為王亮討回公道外,內地亦要向事件中的失職官員追究責任,以維持法律的公平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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