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08-20] 政府應加快樓宇強制檢驗及維修
葉國謙 民建聯副主席
在強制性檢樓計劃中,如何減低擾民的程度,又達到保證樓宇安全的最終目的,一直成為政府和政黨之間糾纏不清的議題。民建聯堅持政府在每次檢樓的周期,都必須為二十年或以上的樓宇,先進行初步勘察。
「年年驗身、令你放心」這句說話,適用於所有成年人,並無分性別。既然一個成年人,都需要每年進行例行檢查,以防患於未然,為什麼樓宇卻沒有此需要呢?五年多前,民建聯已經要求政府推行強制性驗樓,並曾經在臨立會上提出動議,可惜計劃最終不了了之。一場沙士風暴,令我們更清楚知道,一幢樓宇身體狀況不完善,會直接影響到居民的健康。我們希望政府不要錯失良機,盡快重新推出強制檢樓計劃。
強制性驗樓的重要性,我相信在社會上沒有太大的歧議。但計劃如何減低擾民的程度,又達到保證樓宇安全的最終目的,一直成為政府和政黨之間糾纏不清的議題。民建聯在強制性驗樓的立場,一向態度清晰,我們認為政府需要為樓宇先進行初步的勘察工作,至於有問題的樓宇,才由居民自費聘請認可人士,進行進一步的詳細檢查。最近政府因為沙士的緣故,在短期內以「目測」勘察了全港某類設計的樓宇,充分證明了以政府現有的資源,是有能力應付的。
民建聯堅持政府在每次檢樓的周期,都必須為二十年或以上的樓宇,先進行初步勘察。我們是建基於以下兩個理由:
第一,估計必須修葺樓宇的數目,不會太多,若果在初步勘察階段,已規定全部業主均須驗樓,這無疑是一個擾民的政策。民建聯認為政府應該充當一名家庭醫生,發現問題時,才將這名病人轉介至專科醫生。我們認為大部分樓宇生理正常,相信這做法可將對業主的影響減至最小。
第二,提高行政效率。根據政府的資料,現時全港約有4萬2千幢私人樓宇,位於都會區30年樓齡或以上的樓宇,有9千3百幢。未來十年,這類樓宇的數目,將增加50%。根據政府的資料,全港約有8千幢私樓,是沒有業主立案法團,或者是管理公司的,而當中大部分是唐樓。
根據政府的一般做法,若果該大廈沒有業主立案法團,修葺令將分別發送給每一名小業主。不過,小業主收到了,並不代表他們可以「有所為」。因為若涉及大廈公眾地方的維修工程,是需要取得所有小業主的全部同意,才能進行。我想舉出一個活生生的例子,在西環一幢舊樓,政府多次發出了修葺令,就由於這幢大廈沒有業主立案法團,多年也沒有人去處理。最後因食水管爆裂,在居民求助下,本人介入幫助成立業主立案法團,問題才得以解決。
現時最有需要進行維修的樓宇,是樓齡較高的單幢樓,可是,居於這類樓宇的業主,經濟環境不是太理想,雖然政府推出了「改善樓宇安全綜合貸款計劃」,反應欠佳,自計劃推出兩年以來,七億元基金,只借出一點六億元。可想而知,要改變這類真正用家的心態,並非容易。
若果要真正落實強制性驗樓計劃,民建聯認為政府應該要從三方面著手。首先,政府應該針對最有驗樓需要的業主,向他們大力宣傳驗樓的重要性,讓他們認識到樓宇安全除了可保障自身外,亦可保障其他人。我們亦常會間常聽到巨型招牌壓落行人路的不幸新聞,而最有效確保安全的辦法,當然是驗樓。民建聯希望政府可制訂檢樓的先後次序名單,先檢驗一些樓齡較高,以及日久失修的樓宇,以免再發生以上的事件。
第二,大力宣傳「改善樓宇安全綜合貸款計劃」。根據現時的計劃,有經濟問題的貸款人,雖然可以享有免息貸款,但對於長者來說,一分一毫的運用,也是錙銖必算。現時屋宇署是容許年過60歲的長者,在收取最後一筆貸款後,而又無力償還者,可以無限期延遲,直至賣樓套現後才還款。我們希望政府可以向長者派發「定心丸」,向他們講解若果銀根並不寬鬆,政府現存是有機制可以在他們的物業上進行押記,直至他們賣樓後才一次過還款。我相信這做法會令到長者業主心理上,舒服一點,在沒有即時的經濟壓力下,會較樂意接受維修工程。
第三,增設樓宇維修免稅額。民建聯認為,政府應該將樓宇維修開支,列入為稅項寬減項目,這做法可鼓勵全港4萬多幢私人樓宇業主,為大廈進行維修的工作。
我相信若果樓宇得到適當的維修保養,最少可以是「生存」四十年或以上,亦是最有效運用資源的方式。我希望政府能成為驅動者,讓市民充分理解樓宇安全的重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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