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08-20] 優化區議會撥款
陳財喜
今年在本港整體經濟沒有很大的增長和持續通縮的情況之下,區議會的撥款會減少1.8%。特區政府沒有跟隨通縮來減撥款,可能是怕被區議會批評不支持「地區行政」。1.8%的減幅其實就是「意思意思」式的。
每年區議會都會從民政事務總署方面取得數百萬至千多萬元的周年撥款。一般來說十八個區議會都會因應各區所需將資源投放在區內之活動、節目或服務上。不過,這些撥款是否用得其所,是否物有所值呢?是否「用在刀口之上」,政府有關部門似乎沒有深究。作為「人民喉舌」的區議會對於如何使用納稅人的錢,是不可掉以輕心的。
在減低預算的同時,各區議會用錢的方式和範圍其實也應該一併檢視。避免浪費,避免重複太多,如何將撥款用在區內最需要的地方,都是要多多深思和檢討的。
另外,政府也可考慮改變現時由上而下的撥款形式。在每個新的財政年度開始之前,由各區議會各自制定預算和有關之工作計劃進行撥款洽談,商討加/減幅度。這樣做可以改變被動的、一刀切的撥款形式和「奉旨」有錢的心態,改變「錢」路來改變「思」路。建立一套新的撥款機制。
區議會撥款在在反映了區議會對地區行政的理念和意識形態。區議會必須善用資源,提高撥款效益,以利市民和配合特區施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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