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索: 帳戶 密碼 記錄帳戶
檢索 | 新用戶 | 忘記密碼 | 加入最愛 | 簡體 
2003年8月23日 星期六
您的位置: 文匯首頁 > > 評論
【打印】 【投稿】 【推薦】 【關閉】

[2003-08-23] 論壇.議員涉嫌違反誓言應受彈劾或檢控

放大圖片

鄔維庸:在出現議員涉嫌違反誓言的情況時,立法會有責任落實基本法第79條第7款的機制。

鄔維庸 基本法委員會委員

 對劉慧卿有違反誓言之嫌的言行,除了社會各界和輿論提出廣泛批評之外,立法會應提出彈劾動議,這是基本法第79條第7款規定的立法會的責任和職權之一。

 劉慧卿較早前到台灣出席由台獨組織群策會舉辦的研討會,並發表支持台獨的言論,連日來受到本港各界人士和輿論的廣泛批評。正在北京陪同香港廣東社團總會訪問的中聯辦副主任鄒哲開在回應記者提問時指出:「香港特區的立法會議員,他們宣誓要效忠《基本法》和中國香港特區;《基本法》是『一國兩制』的法律,要堅持一個中國原則;凡是主張分裂中國、台灣獨立等言論都是錯誤的,身為香港的立法會議員,更應該維護國家的統一。」

劉慧卿可能涉及發假誓

 根據台灣傳媒報道,劉慧卿在出席群策會舉辦的「一國兩制下的香港」研討會期間聲稱:「台獨與否事關台灣前途的問題,應由台灣人民決定。」由於立法會議員就任時的誓言規定:「就任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立法會議員,定當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效忠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劉慧卿的上述言論有鼓吹「台獨」之嫌,有可能違反了其就任立法會議員時的誓言,亦可能涉及「發假誓」。

 立法會議員有違反誓言之嫌的現象,是回歸以來屢次出現的問題,這個問題的嚴重性,在於損害基本法的權威性、損害特區政府和立法會的政治誠信,以及可能涉及損害重大公眾利益的刑事責任問題。我認為,解決這個問題,一是社會各界對議員有違反誓言之嫌的言行,應進行揭露和批評;二是特區政府和立法會應加快研究,落實和確立機制,彈劾或檢控議員有違背誓言之嫌的言行,一旦確定議員違反誓言,即宣佈其喪失立法會議員資格。

「群策會」一劍雙雕

 由李登輝的台獨組織「群策會」主辦的「一國兩制之下的香港」研討會,參加者多是「李登輝學校」的學員、「群策會」的成員以及台聯黨的支持者,連民進黨人員也不多見幾個,明顯是頑固「台獨」分子的大集會。李登輝和陳水扁搞這個研討會,是想收一劍雙雕之效:一是陳水扁面對明年選舉,政績乏善可陳,島內怨聲載道,處於明顯弱勢,他們眼見香港出現七一遊行,便藉此攻擊一國兩制拉選票,藉此打擊「連宋配」支持一個中國的主張;二是要發揮合縱連橫之效,擴大分裂勢力,實施「台獨」、「港獨」合流,共同抗拒一個中國原則。

 如此兇險的局面,本來香港人慎勿沾手。果然,研討會在自由發言時,就把「港獨」的主張提出來,例如「群策會」會員叫囂,「香港應當爭取為獨立主權國家,中國與香港是兩個不同的獨立主權國家」、「香港是另一個國家,我們在此研討香港事務是干涉外國內政」,以及「兩岸三地,一邊一國」,等等。這使與會的部分香港人士大感不妙,故此部分香港人士當著李登輝的面表示,他們不贊同群策會的「台獨」主張,並感到台灣人士誤解了香港的「七一遊行」,因而有責任向台灣人士說清楚香港的實際情況,以努力地劃清自己與「台獨」、「港獨」的界線。

劉慧卿與頑固「台獨」分子互相唱和

 但是,在與會的香港人士中,只有劉慧卿公然迎合群策會「台獨」、「港獨」合流的圖謀。據《台灣日報》8月18日報道:群策會進行圓桌論壇時,提問者多以台灣觀點看待香港,質疑港人為何不起來反抗一國兩制或有無可能朝香港獨立,被定位為反中的前線議員劉慧卿明確表示,不管兩岸統一與否,或是台灣要獨立,只要是台灣人民的選擇,她都尊重與支持。台灣《自由時報》8月18日報道,香港立法會議員劉慧卿表示,有關統獨問題,她尊重台灣人民的選擇。劉慧卿如此露骨地與頑固「台獨」分子沆瀣一氣,互相唱和,共同鼓吹台獨,當然會受到本港各界人士和輿論的廣泛批評。

立法會應提出彈劾動議

 本人認為,對議員有違反誓言之嫌的言行,不但要揭露和批評,而且特區政府和立法會應加快研究,落實和確立機制監督和檢控議員有違背誓言之嫌的言行,一旦確定議員違反誓言,即宣佈其喪失立法會議員資格。

 基本法第79條規定:「香港特別行政區立法會議員如有下列情況之一,由立法會主席宣告其喪失立法會議員的資格」,這包括其中第7款:「行為不檢或違反誓言而經立法會出席會議的三分之二議員通過譴責。」我認為,對劉慧卿有違反誓言之嫌的言行,立法會應提出彈劾動議,這是基本法規定的立法會的責任和職權之一。所以,在出現議員涉嫌違反誓言的情況時,立法會應落實基本法第79條第7款規定的機制。

特區政府應考慮設立補救機制

 議員涉嫌發假誓,不僅損害基本法的權威性、損害特區政府和立法會的政治誠信,而且可能涉及損害重大公眾利益的刑事責任問題,所以,我認為,如果立法會由於種種原因無法履行基本法第79條第7款的規定,特區政府應考慮設立補救機制。在這方面,主管刑事檢察工作的律政司,有責任承擔監督和檢控議員涉嫌發假誓的補救機制。

【打印】 【投稿】 【推薦】 【上一條】 【往上】 【下一條】 【關閉】
評論

新聞專題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