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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8月25日 星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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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08-25] 應該道歉的是劉慧卿

道 遠

 英文《中國日報》(香港版)上周五發表署名文章,譯載如下:

 劉慧卿以守為攻,上周二舉行了一個記者會,非但不檢討赴台灣參加「群策會」組織的研討會有為「台獨」張目之嫌,反而指責《中國日報》的文章「無中生有,亂扣帽子,小題大做」,要求作者向她道歉。如此不知自省,倒打一耙,令人錯愕!應該道歉的,不是別人,恰恰是她自己。

 《中國日報》的署名文章從「一個中國」的大義說起,點破「群策會」在香港就23條立法進行深入討論的關鍵時刻舉辦研討會的叵測用心,由此批評劉以立法會議員身份赴台與會是為「台獨」張目,近而推論今日支持「台獨」者,明天就有可能效尤而搞「港獨」,提醒港人保持警惕。這樣的因果遞進,有哪一點不合邏輯呢?

 劉議員不是想要事實嗎?

 事實是,她所言「台灣的前途由台灣人民自己決定」,與陳水扁一再叫囂的「台獨公投」如出一轍。面對人大代表李鵬飛的嚴詞質問,她仍然不肯認同台灣是中國的一部分,還大言不慚地說前面那句話她已經講了二十年了,真是是非莫辯,欲蓋彌彰。

 事實是,李登輝和陳水扁在研討會上大放厥詞,演出了一場徹頭徹尾的「台獨政治秀」。正因為有香港特區的立法會議員與之相呼應,使他們更有理由鼓吹「去中國化」,更有理由否定「一國兩制」,劉議員在給誰幫忙不是一清二楚嗎?

 應該道歉的是劉慧卿,是她傷害了680萬港人的民族感情。作為民選議員,她常以「民意代表」自居,此番赴台不可避免地誤導台胞,以為港人都在反對為國家安全立法,以為港人可以不顧民族大義而與「台獨」分子摩肩接踵,相互唱和。這是對港人國家觀念的褻瀆,是對基本法維護的「一國兩制」的污衊。劉慧卿的台灣之行,理所當然地遭到香港輿論的一片譴責。曾經參與「7.1」遊行的部分市民專門在報紙登出廣告,指責她挾持民意,要和她劃清界線。劉慧卿的狡辯術堪稱一流,甚至揚言「一點也沒有後悔」,「以後還會繼續這樣做」。這樣的狡辯越多,就越發暴露出她民族情感的淡漠和一意孤行的偏狹。

 奉勸劉議員正視民意,在事關祖國統一的大是大非面前,千萬不要玩火。還是老老實實地向港人道歉,盡早與「台獨」劃清界線為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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